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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期間4年要簽到什麼

緩刑期間4年要簽到什麼

緩刑期間4年就是要簽到,表示本人已經到達。判了緩刑需要每個月要到當地司法機關(基層司法所)簽到,而且要準時去,如果不去簽到,屬於脱離司法監管。如果沒有向派出所或公安機關請假説明情況,一但被認定罪犯擅自脱離司法監管(等同於脱逃),嚴重的極有可能被撤銷緩刑,入獄服刑。因此不要視規章制度為兒戲,藐視司法的後果非常嚴重。如果是因為生病不能去簽到,需要向監管機關請假報備。注意緩刑不是一種刑罰,而是一種刑罰的執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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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每天都要簽到嗎

法律分析:緩刑不是每天都要簽到。判了緩刑是需要每個月,都到當地的基層司法所簽到,而且必須要準時去錢大鵬。如果不準時去基層司法所簽到,就會被認定是脱離司法監管。如果沒有向派出所或機關請假,並且説明情況,一但被認定是脱離司法監管,也就是罪犯擅自脱離司法監管,情節嚴重的,極有可能被撤消緩刑,入獄服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關於緩刑期間簽到的問題.

沒有簽到沒有多大影響,況且之前工作人員也沒有通知你,錯不在你,情節輕微,只要你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沒犯新罪或者沒發現判決宣告以前你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就不會撤銷緩刑,一般緩刑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了。

第七十六條 【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 【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判緩刑為什麼要每天要在手機上司法局作的二維碼簽到

我已經緩刑中,流程告訴大家。我判三緩四,首先拿到判決10天內回當地户口的司法局矯正中心報道,途中可能會説資料沒有到,但你可以先報道先,然後就等司法電話。再拿齊身份證、户口本、小1寸照片、要一個擔保人、擔保人身份證户口本、和一個住房的房產證原件。然後就會開始問你各種問題。由於我認識人所以簡單問了一些。會問案情經過。然後拍照和擔保人一起拍一張照片。再就是手機安裝定位和給你一張手機卡。弄好就可以了。然後完成,再去司法所報道,這裏就是負責監管你的。簡單手寫一份思想報告(有對着抄的)。然後就告訴你:每天手機app簽到拍照、一週2個電話、每個月2次回司法所報道。就那麼簡單。不可以出縣城。其他不違法都沒有問題。(由於我認識人有關係比較沒那麼嚴,就叫我一個月一次報道就可以)正常是按照上面我説的做。

緩刑執行簽到

一、管他有沒有通知,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報道一下,就沒有你的責任了。

二、沒有通知,不會有事的。

判刑三年緩刑四年這4年幹什麼

被宣告緩刑的人員不需要在監獄服刑,可以自由活動,只要緩刑期間不在犯罪,遵紀守法,四年期滿後原判決就不在執行。

《刑法》

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第七十六條 【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 【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緩刑四年

法律分析: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緩刑四年是指緩期四年執行,根據罪犯在四年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刑法》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刑法》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緩刑簽到時間規定

法律主觀: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 緩刑考驗期限 內,違反法律、行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因此,罪犯在緩刑期間外出打工的,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否則可能會被撤銷緩刑,收監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三十條社區矯正人員矯正期滿,司法所應當組織解除社區矯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員主持,按照規定程序公開進行。

緩刑期間都要做什麼

緩刑期間都要做以下事:

1、應當定期向司法所報告遵紀守法、接受監督管理、參加教育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活動的情況;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對於人民禁止令確定需經批准才能進入的特定區域或者場所,緩刑人員確需進入的,應當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批准,並告知人民;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發生居所變化、工作變動、家庭重大變故以及接觸對其矯正產生不利影響人員的,緩刑人員應當及時報告;

緩刑的條件如下:

1、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於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於累犯不能適用緩刑,這是因為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第七十六條

【緩刑的考驗及法律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2021判緩刑期間要天天打卡嗎

需要。緩刑期間上班錄指紋打卡不會知道,也不會影響上班。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緩刑打卡時間

緩刑打卡時間,這個要看你司法所的規定。

大部分司法所都是報道以後嚴管1-3個月,就是説每週至少要去當面報道一次,就是簽到。

每天要定時打卡簽到(現在都是手機打卡)。

每月應該還會有勞動和學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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