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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公積金規定是什麼

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

宣城市住房公積金規定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房或存量住房,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按原規定執行。即:購買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價的20%,宣城市區公積金貸款不超過40萬元,縣(市)公積金貸款不超過30萬元;購買存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不超過30萬元。

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過25萬元,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價款的30%;購買存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過15萬元。

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

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

:借款人與其配偶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數(個人+單位)×12個月×還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之和。具體貸款額度還要參照房價、首付款比例、公積金繳存餘額等多項因素綜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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