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金融知識 > /列表

無憂一生重大疾病保險條款

無憂一生重大疾病保險條款
保險責任:重大疾病保險金: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內患有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人保壽險按所交保費給付保險金,合同終止。因遭受意外傷害或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後患有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公司按基本保額給付保險金,合同終止。身故或全殘保險金:年滿18週歲之前身故或全殘,公司按所交保費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年滿18週歲後,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內因疾病導致身故或全殘,公司按所交保費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因遭受意外傷害或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後因疾病導致身故或全殘,公司按基本保額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特定疾病保險金:因遭受意外傷害或自合同生效起180日後患有合同約定的特定疾病,公司按基本保額的20%給付特定疾病保險金,合同繼續有效。特定疾病保險金的給付以1次為限,給付金額最高為人民幣10萬元。責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發生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達到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狀態以及進行手術,人保壽險不承擔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重大疾病保險金或特定疾病保險金的責任:(1)您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3)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5)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符合本合同“經輸血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定義的不在此限);(6)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汙染;(8)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本合同終止,人保壽險向身故或全殘保險金及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保險金受益人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發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人保壽險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