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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幣預約兌換規定

紀念幣預約兌換規定
公眾在辦理普通紀念幣預約時,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只能在一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一個營業網點預約。預約期結束後,中國人民銀行將對公眾的預約資訊進行核查。通過核查的公眾可正常兌換。公眾使用同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兩家及以上銀行業金融機構預約的,將無法通過核查,不可辦理兌換。公眾可在預約期結束後第二個工作日24時後,登入預約登記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官方網站查詢預約結果。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根據公眾預約時預留的手機號碼傳送簡訊反饋預約結果。預約結果以銀行業金融機構預約網站查詢為準。預約期結束後第三個工作日至兌換期前一個工作日為核實期。核實期內,未通過核查的公眾可持預約登記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前往預約登記的一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辦理撤銷重複預約記錄及保留兌換資格業務。公眾可憑在預約系統中登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撤銷其重複預約記錄,保留在該營業網點的兌換資格。成功辦理保留兌換資格的公眾,可在兌換期內在該營業網點辦理兌換。僅辦理撤銷重複預約記錄,未辦理保留兌換資格的公眾,將被取消在所有營業網點的預約數量,兌換期內不可辦理兌換。公眾在一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辦理保留兌換資格業務後,在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的預約自動失效,無法兌換。保留兌換資格業務不可重複辦理。代他人辦理的,需提供代辦人和被代辦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