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個人所得稅退稅為什麼沒有

個人所得稅退稅為什麼沒有

法律主觀:

未及時辦理個稅退稅的即為放棄退稅,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從2019年開始,我國個人所得稅由“分類稅制“改為“綜合稅制“,合併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每年3.1日至6.30日,辦理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業務,根據清算結果多退少補。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TAG標籤:個人所得稅 退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