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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發行市場的特點和結構

證券市場具有以下三個顯著特徵:

證券發行市場的特點和結構

1、證券市場是價值直接交換的場所。有價證券都是價值的直接代表,它們本質上是價值的一種直接表現形式。雖然證券交易的對象是各種各樣的有價證券,但由於它們是價值的直接表現形式,所以證券市場本質上是價值的直接交換場所。

2、證券市場證券市場是價值直接交換的場所。證券市場上的交易對象是作爲經濟權益憑證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它們本身是一定量財產權利的代表,所以,代表着對一定數額財產的所有權或債權以及相關的收益權。證券市場實際上是財產權利的直接交換場所。

3、證券市場是風險直接交換的場所。有價證券既是一定收益權利的代表,同時也是一定風險的代表。有價證券的交換在轉讓出一定收益權的同時,也把該有價證券所特有的風險轉讓出去。所以,從風險的角度分析,證券市場也是風險的直接交換場所。

證券市場的結構

證券市場的結構

是指證券市場的構成及其各部分之間的量比關係。證券市場的結構可以有許多種,但較爲重要的結構有:

1、層次結構。這是一種按證券進入市場的順序而形成的結構關係。按這種順序關係劃分,證券市場的構成可分爲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證券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爲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新證券所形成的市場。證券交易市場又稱“二級市場”或“次級市場”,是已發行的證券通過買賣交易實現流通轉讓的市場。

2、品種結構。這是依有價證券的品種而形成的結構關係。這種結構關係的構成主要有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衍生品市場等。

3、交易場所結構。按交易活動是否在固定場所進行,證券市場可分爲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通常人們也把有形市場稱作“場內市場”,是指有固定場所的證券交易所市場。該市場是有組織、制度化了的市場。有形市場的誕生是證券市場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標誌之一。一般而言,證券必須達到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上市標準才能夠在場內交易。有時人們也把無形市場稱作爲“場外市場”;是指沒有固定交易場所酌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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