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自然人和法人的區別是什麼
屬性不同、民事權利不同、代表不同。1、屬性不同自然人具有自然屬性;法人不具有這一屬性。法人是社會
現在很多人都不瞭解自然人與法人地區別,那麼今天小編爲大家講講企業自然人和法人的區別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材料/工具
自然人法人
方法
首先法人是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法人不是人,其依法產生,依法消失。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是以營利爲目的的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適應市
然後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其生老病死依據自然規律,具有自然屬性。
自然人是自然出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獨資企業是經過工商註冊的企業(非法人),法人是法律上擬製的人並非真正
然後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通俗點說,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而自然人則是以個人本身作爲民事主體。
1、所表示的形式不同自然人股東爲—個具體的人;法人股東是一個組織,作爲抽象的依法擬製的實體。2、
最後企業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有必要的財產經費,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承擔民事責任。
1.含義上的區別法人股東亦稱單位股東,是指以公司或集團(機構)名義佔有其他企業股份的股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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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和法人有什麼區別?
屬性不同、民事權利不同、代表不同。百
1、屬性不同
自然人具有自然屬性;法人不具有這一屬性。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度體,其依法產生、消亡。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稱爲該國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問然規律進行。
2、民事主體不同
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自然人則是以個人本身作爲民事主體。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例如大多數國家(包括我國)的公司法都規定,公司法人必答須由兩人以上的股東組成。
3、代表不同
法人代表社會組織;自然人是單個人。自然人不一定有法人資專格,是以生命和血緣爲生存特徵的單個人。法人不是個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屬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只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人和自然人的區別
法人:是與公民對稱的另一類主體。《民法通則》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義務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不是人!是相對自然人而言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
兩者的區別:
1、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其依法產生、消亡。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稱爲該國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規律進行,具有自然屬性,而法人不具有這一屬性。
2、雖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例如大多數國家(包括我國)的公司法都規定,公司法人必須由兩人以上的股東組成。對比之下,自然人則是以個人本身作爲民事主體的。
3、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爲能力與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據《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法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1)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在我國,成立法人主要有兩636f7079e799bee5baa631333365666330種方式:一是根據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如機關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的。二是經過覈准登記而成立。如工商企業、公司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登記後,成爲企業法人。
(2)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法人必須擁有獨立的財產,作爲其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獨立的財產,是指法人對特定範圍內的財產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獨立支配,同時排斥外界對法人財產的行政干預。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的名稱是其區別於其他社會組織的標誌符號。名稱應當能夠表現出法人活動的對象及隸屬關係。經過登記的名稱,法人享有專用權。法人的組織機構即辦理法人一切事務的組織,被稱作法人的機關,由自然人組成。法人的場所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或社會活動的固定地點。法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爲法人的住所。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指法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爲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法人的組*員及其他組織不對法人的債務承擔責任,同樣,法人也不對除自身債務外的其他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國規範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徵,但其內容不盡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爲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範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
法人種類分爲三種。第一,以行爲能力爲界分爲完全行爲能力法人與*行爲能力法人,傳統的法人爲完全行爲能力法人,非法人團體和中國特有的“兩戶”爲*行爲能力法人。
第二,從責任範圍看,完全行爲能力法人是有限責任,而*行爲能力法人是無限責任。
第三,完全行爲能力法人分營利與非營利法人,作爲*行爲能力的法人也有營利與非營利之分,非法人團體屬於非營利,而“兩戶”屬於營利。
第四,作爲監督機制根據法人的性質不同可介入的機制不同,在這一點上,公益法人與公司法人形成嚴格與寬鬆的兩極對照。
第五,在享受稅制優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絕對享受爲原則,營利法人以基於政策部分享受爲原則。
第六,作爲準入機制,以準則主義爲基本原則,以許可主義爲特別原則。
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規定或做授權規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別法規定。
關於將第三主體作爲法人定位及其責任範圍等問題,除各款所論之外,還需一些補充說明。第一,作爲法人定位的理由:首先,三者作爲*行爲能力的“第三主體”法人並列是因爲,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兩者在其內部財產關係的構成上基本都是共有中的合有關係,這一點同個人合夥沒有差異;其次,民法通則中對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合夥都規定“可以起字號(民法通則第26條、第33條)”就意味着允許其作爲獨立的法主體存在,而且這種規定無論是否出於立法者的主觀意識,但事實上它是符合和承認了中國傳統的合股制度對現實法律制度的要求。第二,作爲*行爲能力的第三主體法人承擔無限責任的理由:首先,民法通則第29條和第35條都規定了這兩戶和個人合夥三者在外部關係上負有無限責任;其次,關於非法人團體在降低了傳統法人(完全行爲能力法人)的准入機制之後,如果仍然自我決定作爲非法人團體存在,那麼,令其承擔區別於傳統(完全行爲能力)法人的加重責任也並不爲過於苛刻,而且還可以起到促使團體儘可能作爲完全行爲能力法人成立的作用。第三,通過登記公示各種法人的能力範圍以期保證與各類法人發生法律關係的相對人的安全,同時減輕政府的行政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法人
法人和自然人有什麼區別?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copy內設立的是以營利爲目的的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適應市場經濟社會化大生百產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度和國民法總則》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法人是知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公司和法人的區別在於:公司必須道是法人,法人不一定是公司。
在法律上個人獨資企業是不是自然人企業?什麼是自然人呢?和法人有什麼區別啊?
自然人是自然出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獨zhidao資企業是經過工商註冊的企業(非法人),法人是法律上擬製的人並非真正存在的自然人,法人可以由若干自然人爲回了一定目的組成,法律上賦予其類似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使之能夠參與民事活動,但法答人的權利人力和行爲能力是受經營範圍*的。追問個人獨資企業是不是自然人性質的企業呢?追答個人獨資企業是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從法律上來講並非自然人。
個人獨資企業必須有自然人來設立,且自然人對獨資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法人股東和自然人股東的區別是什麼?
1、所表示的形式不同
自然人股東爲—個具體的人;法人股東是一個組織,作爲抽象的依法擬製的實體。
2、權利不同
自然人股東享有並直接行使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如參加股東會,查閱財務會計資料、領取股紅等;法人股東其權利義務的行使承擔,需通過具體人的行爲來完成,方式爲派出股東代表,憑授權委託手續代表其完成,後果由組織承擔。
擴展資料:
根據《民法通則》
第三章
法 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十六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431356134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三十七條 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條 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爲住所。
第四十條 法人終止,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停止清算範圍外的活動。
第二節 企業法人
第四十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金數額,有組織章程、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覈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具備法人條件的,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取得中國法人資格。
第四十二條 企業法人應當在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
第四十三條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
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第四十五條 企業法人由於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依法被撤銷;
解散;
依法宣告破產;
其他原因。
第四十六條 企業法人終止,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並公告。
第四十七條 企業法人解散,應當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企業法人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的,應當由主管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組織有關機關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
第四十八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以國家授予它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以企業所有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人、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人和外資企業法人以企業所有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條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出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三節 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
第五十條 有獨立經費的機關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
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經覈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第四節 聯 營
第五十一條 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法人條件的,經主管機關覈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第五十二條 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三條 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自然人股東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法人股東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