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人身保險業務所指的保險期限爲多少 知經驗 金融知識 5.87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一)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二)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三)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保險人不得兼營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TAG標籤:人身保險 所指 業務 保險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