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春改革在哪個省企業中實行?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981年春,改革首先在山東省的企業中試行。實行經濟責任制的改革,是要把企業和職工的經濟利益同他們所承擔的責任與實現的經濟效益聯繫起來,使廣大職工以主人翁的態度,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此後,經濟責任制很快推行到全國3.6萬個工業企業。
商業流通體制的改革也在展開。從1979年起,國家重新限定農副產品的統購和派購範圍,放寬農副產品的購銷政策,規定供銷合作社基層社可以出縣、出省購銷,集體所有制商業、個體商販和農民也可以長途販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