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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選擇管轄,2023年合同糾紛有哪些類型

2023年合同糾紛有哪些類型,如何選擇管轄

法律分析:

合同糾紛有以下類型:合同違約糾紛、解除糾紛、履行糾紛、賠償糾紛、訴訟管轄糾紛等,選擇管轄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爲原則。但如果當事人約定由牽連地法院管轄的,可以按照約定執行。牽連地一般是指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 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爲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爲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爲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爲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爲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爲地爲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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