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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改名申請書怎麼寫,小孩改名申請理由怎麼寫

1.小孩改名申請書怎麼寫

改名申請書

小孩改名申請理由怎麼寫 小孩改名申請書怎麼寫

XXX派出所:

本人現居住於XXX,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X,,女,漢族,身份證號XXX.

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爲X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爲女兒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重名率太高,爲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肯請貴所予以批准我爲女兒的改名申請爲謝!

特此申請

2.小孩子改名字的申請理由要怎麼寫,請大神請教,急 急 急

最好的理由是重名。

《你所說的“別名”就是“曾用名”,也就是說你改完名字後以前的名字就叫別名,改名字是很麻煩的,首先你要有充分的理由纔可以的,如“重名”,或名字中有生僻字的原因,否則戶籍部門是不會給你改的,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不管是什麼理由,我教你一下改名字的步驟吧,也都是戶籍部門的人教我的,首先你要寫“更名申請” 更名申請 XXX戶籍部門,我叫XXX,性別?,X年X月X日出生,現年X週歲,因周圍四鄰重名2人,給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爲XXX! 望批准! 申請人:XXX 年月日 申請寫好後,還要到單位開一份證明,只須證明你是這個單位的職工就可以,不用證明和XXX重名! 1:拿着申請和證明到戶籍部門添寫表格,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2:到此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找戶籍科的領導簽字 3:公證(200) 4:如果你當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是縣級的,還要到市級的公安局的戶籍部門找領導簽字 5:回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 6:需要的資料:2張一寸照片,身份證,戶口簿,外加新戶口簿的工本費(好象是19) 改完後你以前的卡之類的東西不用擔心的,因爲這時候你的新的戶口簿上的“曾用名”一欄就有你以前的名字了!在說你改名字的過程中的一切資料戶籍部門都要歸檔保管的,你的新的身份證的信息裏有你以前的名字的。

3.小孩改名的理由要怎麼寫

我昨天剛去派出所給孩子改名字來着,我說的理由是孩子的名字有一個字和親戚的名字相同,人家有意見,結果戶籍科讓我提供親戚的戶口本要證據,嗚嗚,我沒有啊,我又想起說和鄰居、幼兒園小朋友重名,結果戶籍科讓我提供幼兒園的花名冊,反正就是這種情況要提供證據才行,不然人家就認爲你理由做假,改名是戶籍科向分局報申請,分局認爲理由真實可信才同意給改呢,後來戶籍的讓我們寫起名時匆忙,未徵得老人意見,結果老人不同意又重新起的名字,原名從未使用過,爲方便生活,避免上學過程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申請改名

申請

我叫XX,男,出生日期X,戶口所在地X,身份證號X,之妻XX,女,出生日期X,身份證號X,戶口所在地X,系初婚,生有一子,XX,男,出生日期X,身份證號X,因起名時匆忙,未徵得老人意見,結果老人不同意又重新起的名字,原名從未使用過,爲方便生活,避免上學過程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申請改名。

簽字

不過生僻字這個理由還是不錯的,呵呵,

4.給孩子改名都有什麼理由

改名的具體程序

那麼想更改姓名,需要注意哪些規定,經過哪些程序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爲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具體的規定如下: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10週歲以上兒童應徵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上學後至18週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長審批。18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原姓名作爲“曾用名”備查。

成人改名涉及到的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因而公安部對限制成人改名,因此稍顯麻煩。大致步驟如下:

1.需要你提出書面的申請;

2.需要你的單位審覈,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3.需要到你戶口所在地公安局申請;

4.有個別派出所可能會提出一個月只辦理一次,且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去辦理。

改名有哪些理由

如果你要去派出所辦理姓名變更手續,你需要告訴他們什麼理由呢?

1.重名太多,很不方便;

2.寓意不好或者諧音不好,讀起來有歧義,極大影響個人生活工作;

3.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影響識記或電腦打不出來,對生活工作極爲不便。

4.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5.僧侶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

6.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此類小孩改名跟母姓較多);

7.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裏有重名的;

8.有特殊情況的。

而從法理和原則上說,只要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改名申請不需要任何附加條件和理由,公安部門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公民的改名申請。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此,公民改民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是完全自由的,也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公安部門同樣不能因爲行政不便等原因損害公民變更姓名的權利。

5.3歲小孩怎樣寫理由改名

作爲父母你送給孩子的第一個禮物就是名字,中國人對名字很看重,所以一個好的名字對孩子來說是十分重要的。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改名的話,家長們也必須要了解清楚,給孩子改名的一些程序,避免走冤枉路。

3歲改名申請最佳理由

1、正常情況下是不允許隨意給孩子改名字的,因爲會很麻煩。但是如果有以下理由是可以批准該名字的。

2、首先把孩子的名字由乳名改成學名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改名字。

3、因爲父母離婚之後更改名字,或者再婚之後更改名字。

4、孩子的名字和用一個單位或者學校,甚至同年級同班等,這個情況也是可以申請改名字的。

5、如果孩子的名字過於生冷和怪異,導致甚至電腦都搜不出來,那麼也是可以申請改名字的。

6、孩子名字的寓意不好,不利於他身體健康,不利於他學習進步。

7、孩子的名字和祖輩中的老人名字相同或者相近,對祖先不尊重,所以需要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