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一般指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隸屬省政府,歸口省住建廳管理,爲副廳級事業單位。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是海南省政府直屬的行政機構,主要負責海南省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管理和運行。
其職責包括:
1. 負責制定和完善海南省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和規定;
2. 組織實施住房公積金的徵繳、管理、投資運營等工作;
3. 維護住房公積金參保人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投訴和糾紛;
4. 加強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宣傳和對外交流,促進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普及和推廣;
5. 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與其他政策的銜接和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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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局:0898-66531601
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世紀大道16-1號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隸屬省,歸口省住建廳管理,爲副廳級事業單位。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的工作任務和職責範圍有:
1、負責全省住房公積金及省本級單住房、職工住房補貼的運作,管理工作,指導各市縣單位住房、職工住房補貼的管理工作。
2、負責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和城鎮個人住房公積金性貸款工作。
3、負責對各市縣住房公積金的運行管理機構和經辦網點實行統一管理。
4、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執行情況實行監督管理。
5、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海南公積金中心電話是多少?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地址:世紀大道16號公積金管理局,聯繫電話:12329。
海南住房公積金查詢怎麼查海南住房公積金餘額查詢方式
雖然平時對住房公積金的概念瞭解不是很深,但是在買房子的時候,大多數人還是會想起來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的。不過住房公積金雖然也是像存銀行一樣存着,卻不能像查卡上餘額那樣查詢自己的公積金賬戶。那麼怎麼知道自己的公積金賬戶餘額呢?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查詢
海南省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bsdt.hngjj.net/hnwsyyt/
說明: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具體操作請參考網站,目前只開通省本級查詢
最新公告-住房公積金網上查詢指南,初始密碼爲:123456
海南省個人公積金貸款查詢://www.hngjj.net/see/see_there.htm
海南省單位公積金查詢://www.hngjj.net/
電話查詢:請撥打0898-66661909所有查詢信息均爲免費服務,市話費自理
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職責
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隸屬省,歸口省建設廳管理,爲副廳級事業單位。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的工作任務和職責範圍有:
1、負責全省住房公積金及省本級單住房資金、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的運作管理工作,指導各市縣單位住房資金、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工作。
2、負責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和城鎮個人住房公積金性貸款工作。
3、負責對各市縣住房公積金的運行管理機構和經辦網點實行統一管理。
4、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執行情況實行監督管理。
5、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8號海口國際商業大廈G層公積金服務大廳
郵編:570000
電話:(0898)66531601、66531602、66531603
E-mail:[email protected]
網址://www.hngjj.net/
海南省各地市住房公積金網點一覽
省直電話: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8號國商大廈G層
海口電話:0898-66799772地址:海口市龍華路23號金都大廈8樓
三亞電話:88277972地址:三亞市第二樓
儋州電話:23680886地址:儋州市建行
瓊海電話:62933131地址:瓊海市工行
瓊中電話:86223755地址:瓊中縣工行
定安電話:63823537地址:定安縣工行
洋浦電話:28827852地址:海關大樓三樓
臨高電話:28269266地址:臨高縣建行
澄邁電話:67623298地址:澄邁中行三樓
保亭電話:83667606地址:保興東路建行四樓
昌江電話:26633599地址:昌江縣建行
萬寧電話:62130262地址:人民中路萬寧工行二樓
白沙電話:27729992地址:白沙縣工行
陵水電話:83310290地址:陵水縣建設路中國銀行大樓3樓
屯昌電話:36813133地址:屯昌建行三樓
文昌電話:63399556地址:文昌建行四樓
五指山電話:86624193地址:愛民路19號建行二樓
樂東電話:85525103地址:樂東工行二樓
東方電話:25522839地址:東方大院2號樓
海南公積金離職了怎麼提取
海南省職工離職了公積金有兩個提取業務辦理渠道,具體如下:
1、 線下:
從2022年8月1日起,符合離職提取公積金條件的職工可以前往所在市縣服務中心的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簽署承諾書“零材料”辦理離職提取業務。
2、 線上:
從2022年8月3日起,符合海南離職職工提取公積金條件的相關人員可以直接通過海南公積金APP、海南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無需上傳任何材料,簽署承諾書即可。
離職職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纔可以申請銷戶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資金:
1、非海南省戶籍,在海南省的住房公積金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停繳滿6個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2、海南省戶籍,在海南省的住房公積金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停繳滿24個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該業務可以通過“零材料”辦理,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直接通過共享渠道獲取職工戶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及在外省繳存公積金的情況,如果共享數據與職工實際情況不符合,職工也可以提供相關的佐證材料到海南省各市縣服務大廳申請辦理。
海南公積金購房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就近期制定的《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及推行“一人購房全家幫”相關住房公積金互助使用,保障繳存人住房剛性需求。
根據《徵求意見稿》,“一人購房全家幫”是指在海南省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購房人,在省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以使用其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和對衝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徵求意見稿》明確,直系親屬是指購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或子女。購房人直系親屬家庭在海南省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且住房不超過1套(2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寬至2套),方可申請辦理直系親屬的購房提取和對衝還貸業務。
提取支付首付款業務,應在購房一年內,由購房人一同申請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且僅限辦理一次。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未足額支付首付款且購房合同備案前申請的,購房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轉至開發商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於支付差額部分首付款;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已支付首付款且購房合同備案後申請的,提取住房公積金轉至購房人賬戶。
購房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首付款。
對衝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購房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後,購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之和不足對衝還貸的,購房人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可申請辦理對衝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表示,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取消購房交易的,應退回已提取資金;已轉至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住房公積金,該局將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責成開發商原渠道退回至該局銀行專戶,退回資金將入賬至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申請“一人購房全家幫”業務的職工必須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如對婚姻關係、親屬關係、購房行爲、住房數量、住房公積金貸款等情況隱瞞或僞報的,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有權追回騙提資金,或將貸款利率調整爲同檔次商業貸款利率,並視情節將申請人及其親屬列入失信名單,構成犯罪的,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海南省公積金管理局出新規
開展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約定提取業務 還款連續逾期6期不得辦理。海南省內的建行、工行、中行、交行、光大、省農信社、海南銀行、民生銀行、郵儲銀行及興業銀行等10家銀行, 已經具備商貸約提業務辦理條件,將作爲第一批經辦商貸約提業務銀行。
6月28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佈《關於開展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約定提取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介紹稱,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約定提取是指尚未結清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含“住房公積金+商業”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部分)的繳存職工及配偶,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按每月計劃還款額將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轉入主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的還款賬戶,用於償還商業貸款本息。繳存職工及配偶,在海南省購、建自住住房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含組合貸款商業貸款部分),均可申請辦理商貸約提業務。有尚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限於辦理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商貸約提業務。
根據規定,商貸約提按月劃款,劃款日爲每月15日,遇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以及與銀行結算故障等則順延;商貸約提資金默認統一轉入貸款銀行提供的主借款人還款銀行卡賬戶,無主借款人還款賬戶的轉入簽約人本人的社保卡銀行賬戶;每月合計劃款金額不超過銀行提供的當月計劃還款金額。
根據規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辦理商貸約提業務;已辦理商貸約提後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將終止約定提取。一是職工家庭存在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且該筆貸款非組合貸款商貸部分的;二是職工已被列入黑名單或正在被列入黑名單的;三是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被全部凍結、已銷戶的;四是商業貸款已結清或貸款到期的;五是商業貸款連續逾期6期及以上的;六是存在其他不符合償還自住住房商業還貸本息提取條件的情況。
《通知》稱,海南省內的建行、工行、中行、交行、光大、省農信社、海南銀行、民生銀行、郵儲銀行及興業銀行等10家銀行, 已經具備商貸約提業務辦理條件,將作爲第一批經辦商貸約提業務銀行。
以下是《通知》全文:
關於開展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約定提取業務的通知
各直屬管理局、各處室:
爲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商貸提取業務流程,方便繳存職工償還自住住房商業貸款本息,現就開展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約定提取業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業務定義
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約定提取(以下簡稱“商貸約提”),是指尚未結清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含“住房公積金+商業”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部分)的繳存職工及配偶,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按每月計劃還款額將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轉入主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的還款賬戶,用於償還商業貸款本息。
二、開展業務商業銀行
海南省內的建行、工行、中行、交行、光大、省農信社、海南銀行、民生銀行、郵儲銀行及興業銀行等10家銀行, 已經具備商貸約提業務辦理條件,將作爲第一批經辦商貸約提業務銀行。上述10家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符合還貸提取條件的,職工可申請辦理商貸約提業務。其他銀行後續具備商貸約提業務辦理條件的,也可按本通知要求,逐步開展商貸約提業務。
三、辦理條件及對象
繳存職工及配偶,在本省購、建自住住房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含組合貸款商業貸款部分),均可申請辦理商貸約提業務。有尚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限於辦理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商貸約提業務。
四、辦理材料及渠道
商貸約提業務可通過海南住房公積金APP、個人網上服務大廳及櫃面三個渠道申請辦理,辦理時通過信息系統共享聯網覈查到房產、商業貸款及婚姻等相關信息的,無需提供紙質材料。若聯網無法獲取信息或獲取信息不全無法確定是否符合辦理條件的,需提取申請人配合提供相關購房合同(或產權證書)、借款合同及結婚證等材料給予覈實。
五、辦理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及配偶,可向省內任一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服務大廳或通過APP、網上服務大廳申請辦理;
(二)經辦人員審覈職工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有效的,一級審批辦結;
(三)審覈通過的商貸約提業務,於次月起生效,至貸款結清之月或貸款到期之月終止。
六、劃款規定
(一)商貸約提按月劃款,劃款日爲每月15日,遇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以及與銀行結算故障等則順延。
(二)商貸約提資金默認統一轉入貸款銀行提供的主借款人還款銀行卡賬戶,無主借款人還款賬戶的轉入簽約人本人的社保卡銀行賬戶。
(三)每月合計劃款金額不超過銀行提供的當月計劃還款金額(不含罰息、逾期未還本息以及提前結清本息等)。一筆商貸約提有多名簽約職工的按簽約時間順序依次劃款,依序從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劃款至主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的還款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時,保留10元餘額。
(四)因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餘額不足導致無法劃款或不足額劃款的,此後不再補轉。
(五)因職工賬戶異常導致劃款入賬失敗的,可在次月合計補轉,但次月餘額不足無法足額劃轉的,不再補轉。
七、性辦理條件
商貸約提業務申請僅適用於住房公積金允許的個人自住住房商業貸款,若職工將非個人自住住房貸款申請商貸約提業務將列入住房公積金懲戒黑名單。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辦理商貸約提業務;已辦理商貸約提後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將終止約定提取。
(一)職工家庭存在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且該筆貸款非組合貸款商貸部分的;
(二)職工已被列入黑名單或正在被列入黑名單的;
(三)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被全部凍結、已銷戶的;
(四)商業貸款已結清或貸款到期的;
(五)商業貸款連續逾期6期及以上的;
(六)存在其他不符合償還自住住房商業還貸本息提取條件的情況。
八、職工申請辦理商貸約提當年,已提取金額與已約提金額合計數未超過職工當年計劃還款本息的,可辦理差額提取業務。
九、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開展商貸約提業務是服務繳存職工的便利舉措,不承擔商業貸款借款人的還貸義務。借款人應負責確保商貸還款賬戶資金餘額滿足償還貸款本息要求,以避免出現因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或劃款延時等原因造成貸款逾期歸還的損失。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抄送:管委會辦公室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業務解讀
一、爲何推出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商貸約提業務?
答:一直以來,我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辦理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本息提取業務,每年一提,年年提交材料申請。爲進一步深化落實“放管服”改革,創新償還住房商貸提取業務模式,將年年申請改成只需申請一次,系統按月約定劃款至主借款人還款賬戶,直至貸款結清或貸款到期,更加方便了繳存職工償還住房商業貸款本息。
二、商貸約提提取業務有哪些方便的地方?
答:主要有以下三點,一是業務申請不受地點,本省任一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均可申請辦理,APP和網廳也可申請辦理;二是隻需一次申請,按月劃款,直至貸款結清或貸款到期都有效,無需再年年申請;三是約提資金按月統一轉至主借款人還款銀行卡賬戶,還款更加方便。
三、哪些職工可以辦理?
答:繳存職工及配偶,在本省購、建自住住房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含組合貸款商業貸款部分),均可申請辦理商貸約提業務。有尚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限於辦理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商貸約提業務。
具體來說,要同時滿足以下兩點:一是職工家庭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本筆商貸屬組合貸款的除外);二是繳存職工須爲本套房產的產權人和借款人,以及其配偶。
四、辦理商貸約提需要什麼材料?
答:原則上聯網獲取的房產、商業貸款及婚姻關係等信息可以判定符合業務辦理條件的,不再要求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及結婚證等紙質材料,實行零材料辦理。無法聯網查實的,需申請職工配合提供上述紙質材料。
五、本年已償還貸款本息,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已償還本息後再辦理商貸約提?
答:可以,比如職工已償還今年6個月貸款本息,6月份辦理時可先提取今年已償還部分本息再辦理商貸約提業務。
六、如何理解約提資金轉賬至主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的還款賬戶?
答:比如張三是住房商貸的主借款人,則該筆貸款下所有辦理了商貸約提業務的職工的公積金,將按計劃還款額依次轉至張三在貸款銀行的銀行卡還款賬戶。特殊情況下未使用主借款人還款賬戶還款或主借款人還款賬戶校驗異常的,則轉賬至簽約人本人的社保卡銀行賬戶。
七、主借款人是否需要先辦理?
答:不,先簽約的爲第1順序協議人,後簽約的爲第2順序協議人,根據簽約順序依次劃款。
八、如何理解協議下多名協議人,按簽約順序依次劃款?
答:如張三爲主借款人且爲第1順序人,李四爲第2順序人,5月計劃還款2000元,在張三公積金足額的情況下,則從張三公積金賬戶提取2000元轉至張三還款銀行卡;若張三公積金不足額,則差額部分才從李四公積金賬戶提取至張三還款銀行卡。
三亞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地址在哪裏
三亞市吉陽區新風路261號藍海華庭8樓。
根據百度地圖查詢,三亞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位於海南省三亞市吉陽區新風路261號藍海華庭8樓,上班時間爲全年週一至週五08:00-12:00,15:00-18:00。
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職責: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的年度歸集、使用計劃;負責市級售房、集資建房、住房公共維修基金及住房補貼等資金的管理等。
海口住房公積金查詢方式
海口住房公積金查詢方式
1、網頁查詢
在百度上搜索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或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2、營業廳查詢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島世紀大道16號南方明珠A棟1樓、海口市民遊客中心負一樓B69-77窗口、海口市美蘭區興洋達到181號海口京東新區管理局
網廳顯示未到賬可能是什麼原因?
住房公積金系統的繳存規則是,先在網廳辦理匯繳登記,再進行轉款,轉款同時要在摘要內填入系統生成的“匯繳登記號”,系統才能自動匹配入賬。例如:系統生成的匯繳登記號爲“201708231645”,轉賬時需要在摘要一欄內填入“201708231645”,不能多出任意字符,如填入“201708231645XX單位”是無法匹配入賬的,無法匹配入賬的需要單位出具證明附上轉賬憑證來我局辦理入賬。
個人明細查詢餘額爲0是什麼問題?
工行數據移植時,未提供個人明細餘額,系統全部將明細餘額默認爲0。
海南租房提取公積金政策優化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佈關於落實進一步優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實施細則,開始執行。
實施細則明確,繳存人可通過“海易辦”APP、海南省政務服務網、各市縣政務服務中心以及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等線上、線下渠道填報《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申請表》,按要求提供申請材料後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繳存人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可選擇按月、按季或按年方式提取,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人一類銀行卡賬戶或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賬戶;
繳存人租住非公共租賃住房,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可選擇按月或按季方式約定提取;
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按月方式約定提取。
約定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人一類銀行卡賬戶。
劃款時間方面,約定提取自約提開始年月的次月或次季度,按約定金額和提取頻次予以劃款,每月10日爲租房約定提取劃款日。選擇按月約定提取的,每月劃款日劃轉上個月約提金額;
選擇按季度約定提取的,每季度第一個月劃款日劃轉上季度約提金額;遇銀行結算故障等情況順延。
實施細則提到,在海口、三亞地區租賃住房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最高提取限額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夫妻雙方按個人限額分別計算最高爲3000元/月;
在本省租賃住房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不分市縣最高提取限額爲每人900元/月,夫妻雙方按個人限額分別計算最高爲1800元/月。
海口公積金繳存上限
海口公積金繳存上限
金額:21723元
下限:1670元
一、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低於所在市縣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準,不高於當地在崗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倍。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範圍適用於城鎮非私營單位。城鎮私營單位參照標準執行。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範圍適用時間: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一年一覈定兩調整,各繳存單位應於6月底前完成本單位2021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的匯繳工作,並於2021年7月1日起按2021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範圍進行調整與匯繳。
五、因缺少三沙市統計部門上一年度非私營單位職工的年平均工資數據,暫採用全省其他市縣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增幅測算三沙市2021年度繳存基數範圍。
來源: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關於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範圍的通告
海口公積金房租約提代付辦理對象
海口公積金房租約提代付辦理對象
符合公積金租房提取相關條件的職工。
1. 繳存職工家庭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職工連續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在實際工作地沒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繳存職工在本省實際租賃自住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
2. 職工租房提取的,在無房證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的租房提取有效期內,租房地、租房提取月份數及連續繳存條件按以下原則認定:
(1) 有效期內職工繳存地未發生變化的,認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爲其租房地,實際租房可提取月份數不超過繳存月份數。
(2) 有效期內職工繳存地發生變化的,租房地應根據繳存地分段認定,實際租房可提取月份數不超過分段認定租房地的繳存月份數;若同一月份在兩個及以上市縣同時繳存導致新增繳存地的,租房提取的條件仍按原連續繳存地認定,新增的同時繳存地不予考慮。
(3) 有效期內職工存在停繳情形的,停繳期間的租房地按停繳前連續繳存地認定,停繳月份數可計入實際租房月份數。
(4) 職工辦理租房提取業務需連續足額繳存滿3 個月的前置條件是指職工申請租房提取時逐月連續匯繳滿3個月的繳存行爲。補繳不認定爲連續繳存行爲。
3. 無房證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的租房提取金額不超過10800元。
4. 租房提取原則上一年辦理一次。
來源: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關於租房提取業務試租約提代付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