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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法定退回的方式

《勞動合同法》第65條第二款規定: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據此,法定退工又分爲即時退工和限制性退工。

即時退工是指派遣員工在存在過錯、過失或者試用期內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用工方可以立即將派遣員工退回派遣公司,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退工方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之規定,派遣員工的下列6種行爲,都會導致立即退工的發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用工單位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四)派遣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工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使用派遣員工;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限制性退工則是指派遣員工由於身體、技能原因不符合用工方的崗位用工需要,用工單位在履行法定義務後,將派遣員工退還給派遣公司的退工方式。限制性退工包括不勝任退工和醫療期期滿退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派遣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用工單位的工作,用工單位可以行使退工權。

一、勞務派遣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勞務派遣需要遵守的規定如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二、勞務派遣有五險一金嗎

1、《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2、可見,由哪一方爲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是由勞務派遣公司和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的。但不管如何約定,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都必須爲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不能互相推脫,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益。

社保即通常說的“五險”,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是不包括住房公積金的。

社保是國家強制要求用人單位爲員工購買的。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住房公積金”:國家沒有強制企業必須爲員工購買。如果要購買,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不相同,那是按照個人上年度平均工資做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算的。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8%,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

關於社保的規定,對勞務派遣制員工也是適用的。不過,在具體的執行上,一些企業可能爲正式員工購買的標準要高些,但是對勞務派遣制員工再低也不能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

勞務派遣法定退回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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