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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權投資的優缺點

私募股權投資的優缺點

私募股權投資的優點是:
1、穩定的資金來源:和貸款不同,私募股權投資只增加所有者權益,不增加債務,不可隨意從企業撤資。因此私募股權投資不會形成企業的債務壓力,能提高企業的抗風險能力。私募股權投資通常不要求企業支付利息,因此不會對企業現金流造成負擔;
2、高附加值的服務:私募股權投資者一般都是資深企業家和投資專家,其專業知識、管理經驗及廣泛的商業網絡能幫助企業成長;
3、能夠降低財務成本:企業財務部門的一個重要職責是設計最優的企業資本結構,從而降低財務成本。獲得私募股權投資後的企業會有更強的資產負債表和融資能力;
4、提高企業內在價值:能夠獲得頂尖的私募股權基金,能夠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可信度,更容易贏得客户。獲得頂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的企業,通常會更加有效率地運作,利用私募股權融資產生的財務和專業優勢,實現快速擴張。
2、私募股權投資的缺點:
1、企業出讓股權後,原股東的股權被稀釋,甚至喪失控股地位或者完全喪失股權,股東間關係發生變化,權利和義務重新調整;
2、隨着股權結構的變化,企業的管理權也相應發生變化,管理權將歸股權出讓後的控股股東所有;
3、在企業管理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新的管理者很可能有不同的發展戰略,完全改變創業者的初衷和設想也不無可能;
4、投資者往往希望儘快獲得投資回報,可能不像企業創業者那樣注重企業的長遠發展,因而可能改變企業發展戰略以實現短期內的收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五條
基金財產的債務由基金財產本身承擔,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其出資為限對基金財產的債務承擔責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固有財產。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得將基金財產歸入其固有財產。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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