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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徵收農村土地補償的最新政策

1、徵地告知

國家徵收農村土地補償的最新政策

這裏的徵地告知,就是我們常説的擬徵地公告。為什麼是擬徵,而不是徵地公告呢?因為徵地文件還沒有報批,先提前預告一下。這個預告一般會告知徵地範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在預告之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和農户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般就很難獲得補償了,這就是我們徵地拆遷中常説的防三搶。

2、徵詢意見

徵詢意見,就是組織徵地聽證。前面我們説過了,徵地預告要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户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這些都與被徵收人的利益息息相關。因此,如果被徵收人對適用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不滿意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聽證。而只要有老百姓提出聽證,國土資源部門必須組織聽證。

3、徵地材料上報

接着就是徵地材料的組織、審核及上報。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徵地情況調查結果和市縣政府擬定的徵地補償標準、安置方案,以及建設項目的相關材料,依法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編制建設用地呈報説明書(簡稱一書四方案)。經過縣級政府初步審核同意後,由縣級政府正式行文報批。

4、審核和報批

市縣政府上報的徵地材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部門受理,並進行預審。徵地材料齊全、徵地程序合法、徵地補償標準符合法律規定、安置方案已經確認,市縣政府已經出具説明材料的,報請省級政府審批。

5、發佈徵地公告

接着就是到了我們常見的發佈徵地公告環節。經依法批准徵地項目後,市縣政府在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佈徵地公告。

6、辦理補償登記

辦理補償登記,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7、舉行聽證

為確保被徵地農民權利的維護,根據《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的規定,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8、實施徵地

最後就是實施徵地、交付土地。在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後,徵地工作人員就會跟被徵地農民協商簽訂協議了,整個徵地工作也就進入實施階段。在這個階段,一般徵收方會與被徵收人進行幾輪的商談,就補償的事情進行溝通。但總體來説基本上是政府單方面定價,不管補償有多麼不公平,政府很難讓步提高補償。所以,在這個階段,如果被徵收人對補償安置方案不滿意,一定要及時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