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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失信如何恢復

個人失信如何恢復

一、個人失信如何恢復
1、個人失信的恢復方式如下:
(1)如果是主觀原因造成的逾期,失信人應在發現自己逾期後的第一時間把欠款結清,在日後的借貸過程中,也要多加註意,重新培養一個良好的徵信;
(2)如果是非主觀原因造成的逾期,失信人首先要明確逾期原因,是因為第三方還款失敗還是賬單未收到。之後,通過相關客服人員向銀行申訴,描述事情的真實情況,可以消除逾期記錄。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二、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的條件是什麼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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