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辦理事實收養需要什麼條件

事實收養應具備以下條件:

辦理事實收養需要什麼條件

(1)收養當事人雙方均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2)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公開承認其養父母養子女關係,以父母子女相稱,併為羣眾及有關組織所公認;雙方相互間有扶養的事實。

(3)養子女與生父母在事實上已終止了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4)未曾辦理收養公證或登記手續。對此,中國有關政策規定:親友、羣眾公認,或有關組織證明確以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長期共同生活的,雖未辦理合法手續,也應按收養關係對待。據此,凡符合前述條件的事實收養,國家承認其收養的效力,並予以法律保護。

《收養法》第六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週歲。

TAG標籤:收養 事實 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