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我國的拘役與勞教有差別嗎?

律師解答:

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確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勞教即勞動教養。是1955年從前蘇聯引進的一種制度。1957年8月1日,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78次會議批准,國務院出台《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第一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立了勞動教養制度。2013年12月28日閉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勞教制度徹底退出了中國歷史舞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我國的拘役與勞教有差別嗎?

TAG標籤:勞教 我國 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