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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日期怎麼寫

1. 公文日期落款怎麼寫

2012年7月1日後,黨政公文的落款日期都是統一按照“2016年12月1日”阿拉伯數字進行標註,具體怎麼編排,應當首先確定公文是蓋章的公文還是不蓋章的公文。

公文日期怎麼寫

(1) 加蓋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編排,印章用紅色,不得出現空白印章。

單一機關行文時,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為準居中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使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説明)一行之內。聯合行文時,一般將各發文機關署名按照發文機關順序整齊排列在相應位置,並將印章一一對應、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最後一個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間排列整齊、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説明)一行之內。

(2)不加蓋印章的公文。 單一機關行文時,在正文(或附件説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在發文機關署名下一行編排成文日期,首字比發文機關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長於發文機關署名,應當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編排,並相應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右空字數。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署名,其餘發文機關署名依次向下編排。

2. 最新公文日期的正確寫作格式是什麼

日期的格式為:

成文日期確定的原則是:會議通過的決議、決定等以會議正式通過的日期為準;經機關負責人簽發的公文,以簽發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的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準。成文日期在公文中的標註位置有2種:一是會議審議通過的公文,成文日期編排在公文標題之下,寫全年、月、日用“()”括起來;二是成文日期在公文正文或附件説明的右下方標註,寫全年、月、日。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4字編排,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不加蓋公章的公文,在發文機關署名下1行編排成文日期,首字比發文機關署名首字右移2字,如長於發文機關署名,應使其右空2字編排,並相應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右空字數。加蓋簽發人簽名章時,在簽發人簽名章下空1行右空2字編排成文日期。

3. 公文日期怎麼寫

黨的機關公文日期寫成:2010年12月22日(與正文之間空兩行,字體相同,行末留4個字的空位)政府機關公文日期寫成: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與正文之間空兩行字體相同,航末留4個字的空位)。

正文中出現日期一律寫成:2010年12月22日或2010年12月或12月22日等格式。不能出現09年或一零年或12.22等情況。

發文機關名稱上邊緣距上頁邊的距離為30mm,推薦用小標宋體字,字號由發文機關酌定;發文機關全稱下4mm處為一條武文線(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mm處為一條文武線(上細下粗),兩條線長均為170mm。每行居中排28個字。

發文機關名稱及雙線均印紅色。兩線之間各要素的標識方法從本標準相應要素説明。

擴展資料:公文必須註明發文日期,以表明公文從何時開始生效。發文日期位於公文的末尾、發文機關的下面並稍向右錯開。

發文日期必須寫明發文日期的全稱,以免日後考察時間發生困難。發文日期一般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準。

一般以領導人最後簽發的日期為準,經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決定等以會議通過的日期為準。應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成文日期,如2013年7月9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邊空4個字,用3號仿宋體排印,發文單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對齊。

一般包括機關代字、年號、順序號。如:“國發〔1997〕5號”,代表的是**一九九七年第五號發文。

“國發”是**的代字,“〔1997〕”是年號,(年號要使用方括號“〔〕”),“5號”是發文順序號。幾個機關聯合發文的,只註明主辦機關的發文編號。

編號的位置:凡有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的上方紅線與文頭下面的正中位置;無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下的右側方。編號的作用:在於統計發文數量,便於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時,可以作為公文的代號使用。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公文格式。

4. 公文寫作時,如何規範時間格式的寫法

公文時間格式的規範的寫法:

1. 文中公曆日期一般都要求是用阿拉伯數字格式:2018年8月26日;或:2018-08-26

2. 而(農曆)日期標準格式為大寫數字: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3. 年月日須完整,年份不得略寫,如1991年不得寫成91年。

4. 日期書寫不得以小數點或頓號代替年月日,如:2018.8.26;2018、8、26。

5. 文中涉及到中國干支紀年和夏曆月日應使用漢字。如:甲子年十月十五日臘月二十日正月初八等。

拓展資料:

公文寫作,是指公務文書的起草與修改,是撰寫者代機關立言,體現機關領導意圖和願望的寫作活動。現代公文,主要指黨政機關在實施領導和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進行領導管理和公務活動的重要工具。也泛指各級各類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制訂、使用的公務文書。

公文,是公務文書的簡稱。我國現存最早的公文是殷商時代的甲骨文卜辭。西周時期出現了“誓”、“誥”、“盟書”、“譜牒”、“政典”等公文形式。《尚書》是史存最早,較為系統、完整的公文典籍。《尚書》纂集了虞、夏、商、週四個朝代的公文,其體式又分為典、謨、訓、誥、誓、命六種。

參考資料:公文寫作-百度百科

5. 公文寫作成文日期怎麼寫

成文時間一般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準;如系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機關的領導人簽發日期為準。會議通過的重要公文,以會議通過日期為準。

成文日期要寫明年、月、日,不得簡寫,行政公文要求必須用漢字書寫,位於正文或機關署名下方,右空4字。

聯合行文由於公章較多,成文時間的位置有特殊要求,因聯合單位的多少不同,有多種方式:1、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只能採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之間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2、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排在發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會議通過的重要公文,如決議,以及條例、規定等法規性文體,成文日期不在文後,而是加括號標註於標題下方居中位置。

6. 公文寫作中 落款和日期 規範的格式是什麼

公文寫作中落款和日期應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成文日期,如2018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邊空4個字,用3號仿宋體排印,發文單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對齊。

公文必須註明發文日期,以表明公文從何時開始生效。發文日期位於公文的末尾、發文機關的下面並稍向右錯開。

發文日期必須寫明發文日期的全稱,以免日後考察時間發生困難。發文日期一般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準。

一般以領導人最後簽發的日期為準,經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決定等以會議通過的日期為準。 擴展資料: 一、公文規範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

1、主送機關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發出的指示、通知、通報等公文,叫普發公文,凡下屬機關都是收文機關,也就是發文的主送機關;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告或請示的公文,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報送另一機關,可採用抄報形式。主送機關一般寫在正文之前、標題之下、頂行寫。

在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排印,回行時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之後用全角冒號。 2、正文 這是公文的主體,是敍述公文具體內容的,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

正文內容要求準確地傳達發文機關的有關方針、政策精神,寫法力求簡明扼要,條理清楚,實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宂長雜亂。請示問題應當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數事。

文中的結構層次序數應準確掌握和使用。 3、發文機關 寫在正文的下面偏右處,又稱落款。

發文機關一般要寫全稱。也可蓋印,不寫發文機關。

機關印章蓋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間,作為發文機關對公文生效的憑證。 4、抄送單位 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內容的有關單位。

一般均用上下兩條線隔開,抄送指除主送機關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內容(需要執行或知曉內容)的上級、下級和無隸屬關係的機關,應當用全稱或規範化簡稱、統稱。 抄送機關名稱標註在印製版記上方,主題詞下方,用橫線把主題詞和印製版記隔開,抄送機關名稱前加“抄送”2字用3號仿宋體字左邊空1字排字,後標全角冒號。

抄送機關名稱之間用頓號或逗號隔開,末尾用句號。一行不夠用二行,二行與冒號後對齊。

5、文件版頭 正式公文都有版頭,應標明是機關的名稱。版頭以大紅套字印上“******(機關)文件”,下面應加一條紅線襯托。

6、公文編號 包括機關代字、年號、順序號。如:“國發〔1997〕5號”,代表的是**一九九七年第五號發文。

“國發”表示**的代字,“〔1997〕”指的是年號,(要使用“〔〕”的方括號),“5號”指的是發文的順序號。如果是幾個機關聯合發文,只需要註明主辦機關的發文編號。

編號的位置:凡有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的上方紅線與文頭下面的正中位置;無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下的右側方。編號的作用:在於統計發文數量,便於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時,可以作為公文的代號使用。

7、簽發人 文頭部分寫上籤發人,即在版頭紅線右上方,編號的右下方,字體較編號稍小。格式為“簽發人:***”。

8、機密等級 機密公文應根據機密程度劃分機密等級,分別註明“絕密”、“機密”、“祕密”等字樣。機密等級由發文機關根據公文內容所涉及的機密程度來劃定,並據此確定其送遞方式,以保證機密的安全。

密級的位置:通常定格標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機密公文還要按份數編上號碼,印在文件版頭的左上方,以便查對、清退。

9、緊急程度 這是指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分為“特急”、“加急”。標明緊急程度是為了引起特別注意,以保證公文的時效,確保緊急工作問題的及時處理。

緊急程度的標明,通常也是放在標題左上方的明顯處。 10、閲讀範圍 根據工作需要和機密程度,有些公文還要明確其發送和閲讀範圍,通常寫在發文日期之下,抄報抄送單位之上偏左的地方,並加上括號。

如:“(此件發至縣團級)”。行政性、事務性的非機密性公文,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的行文,都不需特別規定閲讀範圍。

11、附件 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據需要作為正文的補充説明或參考材料的。附件,應當在發文機關之前,正文之後 ,註明附件的名稱和件數,不能只寫“附件如文”或只寫“附件*件”。

置於主件之後,另起一頁開始排印,與主件裝訂在一起。 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最後一行後空1行的左側空2個字,用3號仿宋體字排印“附件”2字後標全角冒號和附件名稱。

如有2個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數字依次標註序號。 十五、其他。

公文文字從左至可橫寫、橫排。擬寫、謄寫公文,應用鋼筆或毛筆,嚴禁使用圓珠筆和鉛筆。

公文紙一般用16開,在左側裝訂。 12、印章 ,均應加蓋發文機關的印章。

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公文外印章距正文2mm―4mm居中壓成文日期。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線壓在成文日期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的中心線壓在成文日期上。

二、公文的分類 1、狹義公文 是指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各自正式規定的文種。(2012年新辦法)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決議。

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7. 公文的成文日期寫法

關於公文成文日期相關的規定:

7.3.5 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5.1 加蓋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編排,印章用紅色,不得出現空白印章。

單一機關行文時,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為準居中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使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説明)一行之內。

聯合行文時,一般將各發文機關署名按照發文機關順序整齊排列在相應位置,並將印章一一對應、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最後一個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間排列整齊、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説明)一行之內。

7.3.5.2 不加蓋印章的公文

單一機關行文時,在正文(或附件説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在發文機關署名下一行編排成文日期,首字比發文機關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長於發文機關署名,應當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編排,並相應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右空字數。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署名,其餘發文機關署名依次向下編排。

7.3.5.3 加蓋簽發人簽名章的公文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加蓋簽發人簽名章時,在正文(或附件説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蓋簽發人簽名章,簽名章左空二字標註簽發人職務,以簽名章為準上下居中排布。在簽發人簽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編排成文日期。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其餘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依次向下編排,與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上下對齊;每行只編排一個機關的簽發人職務、簽名章;簽發人職務應當標註全稱。

簽名章一般用紅色。

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數字

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

7.3.5.5 特殊情況説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或簽發人簽名章、成文日期時,可以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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