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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的核心

宗法制的核心

1、宗法制度的核心為嫡長子繼承製,即認定和正妻生的長子為法定的王位繼承人。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係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二為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致。

2、宗法制的目的在於保持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權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時也有利於維繫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宗法制對後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核心是嫡長繼承製,即正妻所生的長子為法定的王位繼承人。中國夏朝時就已確立王位世襲制,但也有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的區別。商朝末年才完全確立了嫡長繼承製。西周一開始就確立了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嫡長繼承製,從而進一步完備了宗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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