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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醫療保險怎樣轉為個人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以北京市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百分之十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二加三塊錢的大病統籌繳納;前往户口所在區地方税務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以個人名義參保,非本地户籍人口不能以個人名義參保。

單位醫療保險怎樣轉為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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