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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法院管轄常識具體有什麼

合同糾紛法院管轄常識具體有什麼

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的常識:合同糾紛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關係;但是當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約定以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法院為管轄法院的,則管轄權屬於其約定的法院。

合同糾紛法院管轄常識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四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具體是哪裏

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果當事人有約定,並且其約定不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是其約定的與合同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法院;如果無約定的,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租賃房屋合同糾紛法院管轄有什麼規定

租賃房屋合同糾紛法院管轄的規定有:租賃房屋合同糾紛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同時租賃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有哪些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分別有:當事人約定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沒有約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是哪些,服務合同糾紛管轄法院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該內容由 張鵬程律師 和 律説律答 共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