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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知識產權糾紛有哪些

知識產權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知識產權糾紛有哪些

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方法包括協商、調解、行政處理、仲裁和民事訴訟。侵犯知識產權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侵犯知識產權的條件包括使用他人已註冊商標、未獲得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並且情節嚴重。

法律分析

一、知識產權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知識產權糾紛有哪些

知識產權糾紛的處理方法如下:

1.協商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後,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直接的協商和談判,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的活動。

2.調解是指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後,經雙方當事人申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調解人從中協調,使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互作讓步,達成協議,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的活動。

3.行政處理是指知識產權糾紛有關的當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知識產權糾紛或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侵權等違法行為的活動。

4.仲裁是指知識產權糾紛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上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審理,由仲裁機構做出對爭議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的解決糾紛的制度。

5.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審理和解決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訴訟活動。

知識產權糾紛有歸屬權糾紛、侵權糾紛、合同糾紛、行政糾紛。

二、侵犯知識產權訴訟時效期限規定

侵犯知識產權訴訟時效期限規定為三年。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起算時間為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侵犯知識產權的條件

知識產權罪所指的犯罪行包括四個方面。

1.必須有使用他人已經註冊的商標的行為(假冒他人未經註冊的商標即不構成)。

2.這種使用必須是沒有經過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

3.必須是在同一品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結語

在處理知識產權糾紛時,可以採取協商、調解、行政處理、仲裁和民事訴訟等方法。侵犯知識產權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起算時間為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侵犯知識產權的條件包括使用他人已註冊商標、未經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並且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我們可以對知識產權糾紛進行合理有效的處理和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22修正):第五章 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第二十九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有阻止被許可人對許可合同中的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質疑、進行強制性一攬子許可、在許可合同中規定排他性返授條件等行為之一,並危害對外貿易公平競爭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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