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方式都有哪些
涉外離婚主要有以下方式:
1、涉外協議離婚;
2、涉外訴訟離婚。
在考慮涉外協議離婚的同時,還應考慮各國或地區是否建立登記離婚制度,即行政離婚制度。鑑於一些國家不承認協議離婚或離婚調解,調解結案的當事人可以要求法院以判決的形式離婚。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説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達成協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