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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受到精神傷害怎麼辦?

殘疾人受到精神傷害怎麼辦?

法律分析:

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標準:《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1)對於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2)對於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3)對於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後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元四個等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按照上述規定,精神病人把人打成重傷的,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經鑑定如果屬於“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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