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哪些情況殘幣不能兑換

1、用户所持有的人民幣票面損壞已經超過了一半,不能夠進行兑換;2、用户所持有的人民幣票面因為受到油水浸染、火焰薰染導致變色或者不能辨別真偽的,不能兑換;3、用户故意把人民幣的票面挖缺或者補貼拼湊,包括將紙幣的一面揭掉,都不能兑換。不予兑換的殘損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回收、打洞作廢,不得流通使用。

哪些情況殘幣不能兑換

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殘缺污損人民幣兑換辦法》規定,從2004年2月1日開始,凡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無償為公眾兑換殘缺污損人民幣,不得拒絕兑換。所以,隨着該辦法的實施,市民去銀行兑換新人民幣將不再是個難題。

據介紹,殘缺、污損人民幣是指票面撕裂、損缺,或因自然磨損、侵蝕,外觀、質地受損,顏色變化、圖案不清晰,防偽特徵受損,不宜再繼續流通使用的人民幣。殘缺污損人民幣兑換分“全額”“半額”兩種情況。

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四分之三(比原來銀行要求的五分之四的限度放寬了)以上,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按原面額全額兑換;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按原面額一半兑換。另外,紙幣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額一半兑換。

TAG標籤:殘幣 兑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