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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單位工會關係沒轉出來?

原單位工會關係沒轉出來?

法律分析:

沒有影響,如果嫌辦理轉會關係麻煩的話,在新單位重新入會就行了。因為:1、從一個單位調到另一個單位時只轉會員關係,沒有經濟關係。在原單位交的會費只能享受原單位的會員待遇,如參加活動、困難補助等。到新單位轉會也好,新入會也好,都得按月交會費,這樣才能享受新單位工會會員的待遇。2、工會的會齡與現崗位工資、退休工資、各類補貼等都沒什麼關係 。3、新入會也不影響工作簡歷的完整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十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違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會有權要求糾正,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利。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決定的事項,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

第二十條 工會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工會簽訂集體合同,上級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企業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企業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或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企業、事業單位處分職工,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企業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企業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職工認為企業侵犯其勞動權益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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