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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膽鹼應用的適應證及禁忌證

琥珀膽鹼作用以及適應症:

琥珀膽鹼應用的適應證及禁忌證

去極化型肌鬆藥。作用快,持續時間短,其肌鬆效能為筒箭毒鹼的1、8倍。本藥靜注後首先引起短暫的肌束震顫,一分鐘內即出現肌鬆作用,通常從頸部肌肉開始,逐漸波及肩胛,腹部和四肢。2分鐘時作用達高峯,通常於5分鐘內作用消失。如需長時間的肌鬆作用可以採用持續靜脈滴注達到。本藥去神經節阻斷作用,常用劑量不引起組胺釋放,但大劑量仍可能使組胺明顯釋放,而出現支氣管痙攣、血壓下降或過敏性休克。也可致心率減慢及心律失常。 臨牀常用於全麻下氣管內插管,也用於內窺鏡的檢查,破傷風或電休克驚厥等。禁用於青光眼,視網膜剝離,白內障晶體摘除術病人,低血漿膽鹼酯酶的病人如肝功能明顯減退、嚴重貧血、營養障礙、有機磷農藥中毒的病人及電解質紊亂者。

使用禁忌證:

1、高血鉀或可疑高血鉀;

2、燒傷或墜落傷,傷後48小時以後;

3、慢性去神經支配性疾病發病6個月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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