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官吏制度 知經驗 綜合知識 2.8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明朝的官吏制度如下:1、明朝官制分兩部分,選官制度和任官制度;2、明朝官制分為中樞、地方、軍事官制三部分;3、內閣為皇帝輔助、辦事機構,是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機構;4、地方官制,明朝共設省、府、縣三級行政機構;5、軍事官制,明朝設錦衣衞,武官掌有監察百官萬民之權。 TAG標籤:官吏 制度 明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