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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企業土地使用税終止時間

(一)有的地方以預售許可為準,比如江蘇的蘇州工業園區、廣州。廣州市地方税務局《關於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若干業務問題的徵税指引》(穗地税税一函[2010]9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從事商品房開發,其開發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義務截至時間為預售(銷售)許可證的核發時間的當月末。

(二)有的地方以簽訂的銷售合同為準,如廣西,《廣西自治區地方税務局關於房地產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義務終止時間的通知》(桂地税字[2009]117號)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税[2008]152號)“納税人因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義務的,其應納税款的計算應截止到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當月末。”的規定,結合我區的現實,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用地,在商品房出售之前,應依照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終止繳納的時間應以商品房出售雙方簽訂銷售合同生效的次月起。

(三)還有些地方以交鑰匙的時間為準,比如西安、青島。《西安市地方税務局關於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開發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徵收起止時間有關問題的通知》(西地税發[2009]248)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開發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徵收截止時間應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其他協議文件約定房屋交付的當月末;未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其他協議文件約定時間交付房屋的,城鎮土地使用税徵收截止時間為房屋實際交付的當月末。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銷售期間,應逐月統計已交付和未交付部分,並按建築面積比例分攤計算當月應繳納土地使用税。

(四)還有的地方以開具發票為準。

根據以上的內容可以看出,房地產土地使用税終止時間每個地區都是不一樣的,有的是根據預售許可證,有的是根據簽訂的銷售合同,有的是根據交鑰匙的時間,還有的是根據開具發票的時間,不過只要根據所在地的政策,進行繳納就可以。

一、房地產公司土地使用税如何計算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税法規定的單位税額交納。

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

二、土地使用税徵税範圍包括哪些

城市的徵税範圍為市區和郊區。

縣城的徵税範圍為縣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鎮。

建制鎮的徵税範圍為鎮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房地產企業土地使用税終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