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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侵權是什麼意思

知識產權侵權是什麼意思

知識產權侵權的行為,是指行為人的行為客觀上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財產權或人身權,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侵權行為是對智慧財產創造者勞動的踐踏和剝奪,是危害科技進步和文化繁榮腐蝕劑。近年來,隨着社會各界人士對知識產權的不斷認知,都有意識的儘量不對其他人的知識產權進行侵權。知識產權侵權一般包括商標侵權、專利侵權、著作權(即版權)侵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1)行為具有違法性,這個要件是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必不可少的;(2)損害結果,在知識產權侵權構成中,損害事實(結果)已經不再是必需的構成要件;(3)因果關係,由於有些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並不要求有損害後果,因果關係的認定對確定侵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有意義;(4)行為人主觀有過錯,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構成並不是以主觀過錯為必備要件。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 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 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 剽竊他人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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