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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飛機充電寶容量限制

坐飛機充電寶容量限制

1、2014年8月8日,民航局首次專門針對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發出公告,今後在乘坐飛機時,僅可攜帶額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時)以內的充電寶,未標明數值的一律禁止攜帶;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充電寶禁止託運。

2、目前市面上常見的充電寶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間,個別充電寶容量為20000毫安,且大多數充電寶標示的電壓在3至5伏之間。根據額定能量值的公式,20000毫安的充電寶在電壓為5伏的條件下,額定能量值為100Wh,正好達到不用民航公司批准就可攜帶的容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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