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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侵犯商標權的標準

惡意侵犯商標權的標準

法律分析:1、認定侵犯商標故意行為應具備以下要件如下: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行為具有違法性。違法行為與造成損害的事實之間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違法行為是由於當事人的過失或故意造成的

2、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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