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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是什麼性質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機關,司法局一般職能由區縣級司法局實現,各級司法局隸屬於上級司法行政機構,各區縣司法局由設有區縣的市級司法局垂直管轄,受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各級司法局負責本轄區內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普法宣傳、律師辯護、公證仲裁等業務辦理。

司法局是什麼性質

主要職責: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3、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6、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7、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8、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9、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10、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11、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12、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13、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5、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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