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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職從大到小排列

1、明朝官職設置按品級,官大小要辦其品,自正一品至從九品,共分18個等級。史志中有記載的,由考中進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興化籍官員就有193人。

明朝官職從大到小排列

2、三公(太師、太傅、太保)、三孤(少師、少傅、少保)為明朝中央最高級官職,三公為正一品,三孤為從一品,兩者位尊權重,但是一種虛職,是皇帝對大臣的加官和贈官,興化有兩位禮部尚書(周如磐、朱繼祚)加封太子太保,吏部尚書陳俊加封太子少保,他們都是興化品位最高的官員。

3、明朝初期,中書省為中央最高行政機構,明太祖朱元璋為了加強皇權,於洪武二十八年(1993)撤銷中書省,自秦設立的丞相制度被廢除。原中書省所轄的吏、户、禮、兵、刑、工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六部尚書實際上成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長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為正二品。明朝興化人共出了12位尚書,除上述三人加封太保、少保外,其餘九人為翁世資(户部)、鄭紀(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雲同(刑部)、郭應聘(兵部)、陳經邦(禮部)、曾楚卿(禮部)、林蘭友(兵部)。

4、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監察機構,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權並重,院長官都御史與尚書平級,為正二品,興化人官居都御史的有三人。

5、承宣布政使司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長官,明朝全國設有13個布政使司,而巡撫在明初為中央派出協調地方工作的官員,為臨時的官職,任務完成之後,回朝復旨,職務也就自然取消。宣德之後(1426-1435),許多巡撫不再回朝,而成為一省最高行政長官。興化人當布政使的有27人,巡撫3人,其官職均為正二品。

6、正三品官員興化有26人,其中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長官)13人,通政使司(中央情報機關)通政使1人,大理寺(中央司法機關)卿1人,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長官)1人,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監察機構)按察使9人。

7、從三品官員興化有24人。其中:承宣布政使司參政(省副長官)19人,都轉運使司(中央在地方的辦事機構)轉運使3人,大僕寺(兵部在地方設立的牧養軍馬機構)卿2人。

8、明朝全國設159府,府的長官稱知府,其官正四品,興化人官居知府的有85人。與知府同級的四品官還有:按察使司副使26人,大理寺少卿4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1人。

9、此外,尚有四品以下如參議、六部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六品以上官員,數以百計。

10、明朝興化官員政績顯赫,許多人被載入史冊,成為興化的驕傲和楷模。

11、明代興化人考中進士的有571人(其中仙遊35人),文進士563,武進士7人,賜進士1人,以明經薦闢6人,特奏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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