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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證明書怎麼寫,購車協議證明書怎麼寫

1.車輛證明書怎麼寫

就是籤合同,其實簽了也沒多大用,你看下後面的説明就知道了。

購車協議證明書怎麼寫 車輛證明書怎麼寫

借車合同 年 月 日 點 分,乙方 向車主甲方借車(車牌照:遼,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碼)出門, 年 月 日 點 分歸還(歸還日期在車輛歸還時填寫)。車主無償提供車輛,雙方經檢驗車身 ,車況 ,車內 。

車輛借出期間,(燃料費,過橋費,高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一切人員間接或直接(傷亡或傷殘)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一方全額承擔。車輛借出期間,車輛損壞 ,由乙方必須在四S店修理後經車主甲方檢驗同意後歸還,車輛無修復價值或丟失,乙方按本車購買發票為準,全額賠償。

車輛借出期間,所發生的交通違章經查證後由乙方受理。 經雙方審核無疑議後,雙方簽字合同即時生效。

甲方: 乙方: 如果車輛只是單純的出借,要看車主是否盡到了檢查義務。如果存在下列情形,就可以認定車主存在過錯:一是出借車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制動性能不良;二是出借不能上路行駛的車輛,如報廢車輛;三是將車輛出借給無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如借給無駕駛證或準駕車型與所借車型不符;四是將車輛借給雖有駕駛證但不符合安全駕駛要求的人,如醉酒、極度疲勞、重大疾病人員等。

《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對車主無過錯審查非常嚴格,並不是全部免責。在交通事故中,車主即車輛所有人為侵權責任人,因這些規定系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上述協議排除了法律規定的車主即車輛所有人的責任,因此該約定只對協議雙方有效,對外應為無效。

一旦發生車禍,受害方有權要求車輛所有人賠償。

2.汽車買賣協議範本

原發布者:範世玲

汽車轉讓(買賣)協議

賣車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買車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車牌號為:車主:,發動機號:,車架號:的色車輛壹台,轉賣給乙方,本着雙方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車於年月日成交,成交價格為元。

二、甲方保證該車來源合法,該車的一切證照手續齊全、合法、有效並與檔案相符,保證乙方隨時過户轉籍。

三、乙方購買該車後,如發下該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須立即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購車款人民幣元,並賠償乙方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負責相關法律責任:1、有搶盜嫌疑;2、發動機號、車架號與檔案不符;3、車身顏色未經審批改造;4、遺留交通違章肇事未結案;5、有債權債務、抵押借款、民事糾紛;6、分期付款購車未付清餘款或其他原因被車管所部門或相關執法機關凍結;7、非法組裝拼裝車輛;8、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原車過户證件手續致使乙方不能過户;9、車輛購置税檔案內手續不齊全或檔案遺失,税費未交足、乙方不能過户轉籍;10、非法轉賣他人車輛等;11、甲方保證該車是非營運車。

四、年月日前,該車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經濟糾紛、債權債務、交通違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負責;年月日後,該車發生的上述責任由乙方負責。七、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並隨附雙方身份證複印件為憑。委託書日本人同意自聲明之日起,本人自願放棄該車輛的全部權益,交由受託人全權處置車輛,一經處理即刻生效,並保證今後也

3.車輛轉讓證明書要怎樣寫

可以參照下面的協議,寫明轉讓的主要信息,説明轉讓車輛的信息,特此證明就行。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售車方(甲方):購車方(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 的 轎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 ,小寫 。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 年 月 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 年 月 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户事宜,過户費由 方承擔,過户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户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註(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時籤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4.購車協議

沒看到合同,只提原則意見:

1、標的交付時間超過了雙方約定時間,屬於違約,違約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回去看看合同上面咋寫的,比如每延遲交付一天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之類的。但一般如果支付了違約金就要按協議價格履行,除非協議當中有價格“隨行就市”的條款。

2、可以要求按照最新的市場價格交付,否則可以(1)以違約知名解除合同(當然我知道你捨不得這車);(2)就違約事實進行投訴(用處不大)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可能還沒到這個程度);(3)向經銷商的上級單位投訴。(4)拿到車以後再糾纏,爭取退回差價,這個以後再説吧。

我知道,跟這幫鳥人維權挺難的,可有時候就是這麼無奈,既捨不得車,又不值得大動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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