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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寫人大議案和建議,維護議案怎麼寫

1.怎樣寫人大議案和建議

人大代表怎樣寫建議

維護議案怎麼寫 怎樣寫人大議案和建議

人大代表在會議期間,一般要提議案或代表建議批評意見。

對於議案,要求比較嚴格,一般地説,形成一個議案要具備三個條件:

1、從提出議案的主體來説,要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

2、從議案的內容來説,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

3、從議案提出的時間來看,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法定時間要求。

以上三個條件,是對議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習慣稱為“硬件”。此外,對於議案還要有書寫格式上的要求,即每個議案要有案由、案據和方案,不能光列一個題目,提一個要求。

對於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則沒有嚴格規定,只是要求言之有物即可。

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或立法機關開會時列入議程、交付審議的有關國家和地方性重大事項的建議和方案。包括法律案、預算案、對內閣的不信任案、彈-劾案等。英國還將議案分為公議案、私議案和混合議案3種。凡涉及全國各地並與政府政策有關的議案為公議案。涉及地方當局、某些團體、集團或某些個人的權力或利益的議案為私議案。兼有公私兩種議案特點的議案為混合議案。

議案,在人大《辦法》中給的定義是:“適用於根據法定程序,有關機構向人大及其常委會提請審議的事項”;在行政《辦法》中給的定義是:“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這兩個議案定義有一個共同特點:都是圍繞人大這個中心進行行文的文種。所不同的是,人大議案的行文主體是多元化的,適用範圍廣泛;行政議案的行文主體只政府一家,適用範圍單一。(節選自《應用寫作》雜誌2005年第3期,《試析議案的適用範圍及寫作要求》)

議案須經過議案的提出、初步審議、正式辯論、修正、表決、通過和公佈等過程。議案一般由享有提案權的機關或個人提出,所提內容必須是屬於議事機關職權範圍內的事項。在西方國家,內閣或議員提出議案後,由議長安排和掌握議程。凡不符合議程的發言,議長有權制止,違反議程的決議無效。重要議案(主要是法律案)須經過“三讀”。“三讀”後由議院正式表決,以決定其是否成立。在中國,除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和本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提出議案外,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也可以提出議案。議案提出後,由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請人民代表大會討論,或交付議案審查委員會審查後提請人民代表大會討論,然後作出決定。

議案具有如下特點:

1 . 制發機關的法定性. 議案的制發機關只能是各級人民政府, 政府的職能部門無權制發.

2. 內容的特定性. 人民政府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該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有關事項.

3. 時效的規定性. 各級人民政府的議案, 應當而且必須在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規定的限期前提出, 否則不能列為議案. 超過期限提交的議案一般改作"建議"處理, 或移交下次人大會議處理. 提交大會審議的議案, 必須限期審議 表決 或提出處理意見.

4. 行文的定向性. 議案只能由各級人民政府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行文,不能向其他部門 單位行文. 主送機關也只有一個.

2.怎樣寫我為兩會寫微議案

假如我是人大代表,我會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參與行使國家權力。

我會積極參加社會調研,密切聯繫羣眾,聽取和反映人民羣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的監督,當好人民的公僕。我也會努力行使好自己的權力,行使好提案權、審議權、表決權和監督權。

俗話説,民以食為天。但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頻發,逗蘇丹紅地事件、逗三鹿地奶粉事件、逗瘦肉精地豬肉事件、逗黑心豆芽地事件、逗多寶魚地事件等等。

食品安全已經成為嚴重影響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問題。食品安全事件屢屢引發社會公眾對食品安全的心理恐慌,對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以及經濟的良性發展造成巨大沖擊。

對於食品安全事件,如何解決呢看我的議案提出的建議有: 一、從國家角度來説: 1、要健全法律、法規,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督 2、要強化食品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 3、要統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4、要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和預警機制; 5、要取消食品質量免檢制度; 6、要加強對食品廣告的管理; 7、要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8、要及時有效地處置食品安全事件; 9、要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嚴重違法者要依法追求其刑事責任; 10、要加強宣傳教育,促使生產經營者遵守法律和道德,增強社會責任感。 二、從生產經營者角度來説: 1、要遵守法律和法規,不使用非法添加劑; 2、要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把人民的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 3、誠信經營,自覺承擔社會責任,注重社會效益,為社會提供優質的食品; 4、生產經營者要加強自身修養,提高自身素質。

三、從消費者角度來説: 1、要學法、懂法、守法、用法; 2、要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督,對於違法經營者要勇於進行舉報; 3、當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如何寫好會議議案

議案是指由法定機關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或者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審議並作出決定的議事原案。法律對議案的提出、議案的內容和處理程序作出了明確的規定:(1)議案的提出者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機關或者代表。(2)議案的內容必須是屬於法律規定的本級人大或者人大常委會職權範圍內的事項。(3)議案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提 出。(4)提出的議案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寫清案由、案據和方案。案由是指議案提出的理由;案據是指議案提出的根據;方案是指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和具體意見。如果是立法案或地方性法規修正案,應當附有法律、地方性法規草案或者修正草案

參考資料:

4.公文議案怎麼寫

議案屬於建議性的上行文種,其特徵主要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製作主體的特定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九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一個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四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本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代會代表十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代會提出屬於本級人代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

據此,可以看出,議案只能由具備議案提出權的機關和人民代表提出,而屬於機關提出的這部分議案,則包括人大機關、檢察機關、法院機關以及政府機關,而以政府機關的使用最為多見,其他機關或部門不能使用。從這一點上説,議案文種在製作主體上具有明顯的特定性。

二是運行程序的法定性。議案的運行程序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進行,這是議案文種的又一顯著特徵。

從上述《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可以看出,議案的提出和批准具有明顯的法定性,其製作和提出機關必須是特定的;議案製成以後又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適時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 從議案製作經由中間運行到審議批准,再到最後付諸實施,構成一環緊扣一環,環環相連的運轉流程,而每一環節的運作都必須遵循法定程序,否則就會失去議案的應有效力。

這一點也是議案與其他文種的明顯區別。 三是行文對象的單一性。

議案不是普發性公文,它只能由法定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而不能向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行文。 這就是説,議案文種在行文對象上具有明顯的單一性。

四是生效標識的特殊性。這是議案文種在形式上的一個重要特徵,突出表現為其生效標識必須體現機關第一行政首長的署名,且不加蓋機關公章。

例如**的議案由**總理署名;省政府的議案由省長署名,依此類推,別人不能替代,這一點是很特殊的。 因為在一般情況下,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結尾生效標識處只標識成文時間並加蓋公章,而議案無需這樣做。

【要素內容】 議案的內容結構一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1.標題通常由制發機關、事由及文種三部分組成。所謂事由即政府向人大及其常委會提請審議事項的內容。

根據實際情況,既有涉及國計民生、經濟建設方面重大事項的議案;也有提請審議的法規議案;還有涉及人事任免事項以及授予榮譽稱號的議案。 2.正文議案的正文部分因其所涉及內容的不同而有所變化。

主要是: (1)重大事項議案。由於這類議案事關重大,牽繫黨和國家的經濟命脈,要使議案獲得批准,首要的是要寫好它的依據和理由,使人充分認識和理解議案提出的必要性。

以《**關於提請審議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議案》為例,全文總計包括6段約1600字,而交代興建三峽工程的依據和理由即重要意義佔去了第一、二兩大段,約800字,幾乎佔了一半的文字: 長江是我國第一大河,流域面積佔全國總面積的19%,養育着全國三分之一的人口,工農業總產值約佔全國的40%,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佔有重要地位(以下闡述長江流域的水患情況,從略)如何解決長江的防洪問題,更好地開發長江資源,中共中央和**一直很重視,社會各界也十分關注。 經過幾十年的治理實踐和對各種意見、方案的反覆研究和論證,解決長江中下游的防洪問題,必須採取綜合治理措施。

興建三峽工程是綜合治理的一項關鍵性措施。三峽工程興建後,可將(以下陳述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重要意義,從略)。

在充分闡述工程重大意義的基礎上,針對社會各界對工程的不同看法和意見,該文用第三段表明**對興建三峽工程所採取的既積極又慎重的方針。 隨即陳述了興建三峽工程的基本設想及技術上的可行性、經濟上的合理性: **對興建三峽工程歷來採取既積極又慎重的方針。

近四十年來(以下陳述社會各界對三峽工程所提的意見及其作用)經過多年的研究、論證和審查,三峽工程壩址選在湖北省宜昌縣三鬥坪鎮。 (以下介紹三峽工程的具體情況)三峽工程規模空前,技術複雜,投資多,週期長,特別是移民難度很大。

對於已經發現的問題要繼續研究,妥善解決,對今後可能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要謹慎從事,認真對待,使工程建設更加穩妥可靠,努力把這項造福當代,蔭及子孫的事情辦好。 最後是該項議案的結束語,即提請審議的要求: **常務會議經過認真討論,同意建設三峽工程,建議將興建三峽工程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由**根據國民經濟的實際情況和國家財力物力的可能,選擇適當時機組織實施。

請審議。 (2)其他方面的議案。

除前述議案外,其他如人事任免、法規議案的寫法一般都比較簡單,正文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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