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譽錄是什麼意思

譽錄是什麼意思

譽錄是什麼意思:答案是抄寫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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譽錄意思是抄寫試卷,是宋朝用於杜絕舞弊的方法之一。舉子的親筆試卷稱真卷,譽錄後送歸封彌官存檔;譽錄的卷子稱草卷,送給考官評閲。糊名法創立於唐朝武則天即位初年,科舉考試中,為公平起見,把名字給蓋起來改卷,稱為糊名法。

科舉制度建立之初,雖然遵循分科考試、擇優錄用的一般原則,但在具體操作上,還保留着一些前代察舉制度的遺風,達官貴人、社會名流的推薦和考生本人的才情聲望,都會影響到最終的錄取結果。這種對卷面成績和考生素質的綜合考量,比較人性客觀,隋唐科場因而湧現了一大批德藝雙馨的人才。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漏洞漸露端倪,高官顯宦利用職權之便謀取私利,貪污賄賂、任人唯親等科場舞弊現象層出不窮。為了防止作弊,進一步完善科舉制度,“糊名法”和“謄錄法”便應運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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譽錄意思是抄寫試卷,是宋朝用於杜絕舞弊的方法之一。舉子的親筆試卷稱真卷,譽錄後送歸封彌官存檔;譽錄的卷子稱草卷,送給考官評閲。糊名法創立於唐朝武則天即位初年,科舉考試中,為公平起見,把名字給蓋起來改卷,稱為糊名法。

科舉制度建立之初,雖然遵循分科考試、擇優錄用的一般原則,但在具體操作上,還保留着一些前代察舉制度的遺風,達官貴人、社會名流的推薦和考生本人的才情聲望,都會影響到最終的錄取結果。這種對號卷面成績和考生素質的綜合考量,比較人性客觀,隋唐科場天略景年揚核程因而湧現了一大批德藝雙馨的人才。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制度本身的缺陷織加棉謂和漏洞漸露端倪,高官顯宦利用認山起職權之便謀取私利,貪污賄賂、任人唯親等科場舞弊現象層出不窮。為了防止作弊,進一步完善科舉制度,“糊名法”和“謄錄法”便應運而生了。

謄錄是什麼意思

謄錄,讀音為ténglù,漢語詞語,意思是謄寫;抄錄。

來源宋朝的謄錄制度。

近義詞:謄寫、繕寫、抄寫。

例句:謄錄文稿。

謄:

1、照原稿抄寫清楚。《説文》:“謄,迻書也。從言,朕聲。”

2、壽命短。俞長城《罷奕文》:“工畫者壽,工棋者謄。”

錄:

1、抄寫(含有有選擇地照樣謄寫的意味)。宋濂《送東陽馬生序》:“手自筆錄。”

2、記載。《韓非子·外儲説左下》:“錄功而與官,則莫敢索官。”

謄錄制度:北宋時建立和健全的各項保密制度,在後世的科舉考試中,一直沿用下來。這些做法,即使在今天的各種重要考試中,仍然是適用的。

歷史:

北宋科舉制度逐漸完善。淳化三年(992),太宗採納陳靖的建議,在殿試中首次實行“糊名考校”。此後幾十年,糊名法自上而下,逐漸向科舉考試的各個層級浸透,其管理與規則也愈趨嚴密。鹹平二年(999),糊名法推行於省試,但並未任命專職的,而是由考官兼任封彌官。景德四年(1007),省試始任專職的糊名官,進一步加強了糊名工作的人事管理。此後,真宗對宰相王旦説:“今歲舉人,頗以糊名考校為懼,然有藝者皆喜於盡公。”由此可見,北宋統治者頗以糊名法自得。當時的社會反響也很熱烈,“有藝者”,即有能力、有才華的考生對這項是比較歡迎的。明道二年(1033),諸州府解試始行糊名法,景佑四年(1037),又採納韓琦的建議,令開封府、國子監和別頭試(科舉制度中,因應試者與考官有親故關係或其他原因,為避嫌疑而另設的考試)均用糊名法。至此,北宋糊名法經過四十多年的嘗試與完善,形成了一整套嚴密的管理體系和操作規範,對此後歷朝歷代的科舉考試,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科舉考試中的封彌與譽錄分別是什麼意思請解釋的淺顯一些

科舉考試中的封彌的意思是:貢舉考試考校試卷的一項規定。唐朝命試者在試卷上自糊姓名;

譽錄的意思是:就是抄寫試卷,是宋朝用於杜絕舞弊的方法之一,具體分析如下;

“糊名”,又稱“彌封”或“封彌”,就是在考試結束後,將考卷上填寫的考生姓名、籍貫等基本信息用紙糊起來,以保證閲卷的公平,防止作弊;

糊名法實行以後,科場規範嚴密了許多。但是,某些考生通過在試卷上做標記、寫暗語等方式,提醒閲卷者自己的身份,徇私舞弊的現象仍然存在。為此,科舉考試又實行了“謄錄法”;

所謂“謄錄”,顧名思義,就是將考生的試卷全部謄抄過錄一遍,閲卷者只能看到謄抄過後的試卷,徹底杜絕了通過字跡、暗語等給人情分的可能。和糊名法一樣,謄錄法也經歷了一個自上而下的推行過程。

擴展資料:

封彌與譽錄產生的背景:

科舉制度建立之初,雖然遵循分科考試、擇優錄用的一般原則,但在具體操作上,還保留着一些前代察舉制度的遺風,達官貴人、社會名流的推薦和考生本人的才情聲望,都會影響到最終的錄取結果;

這種對卷面成績和考生素質的綜合考量,比較人性客觀,隋唐科場因而湧現了一大批德藝雙馨的人才;

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漏洞漸露端倪,顯宦利用職權之便謀取私利,貪污賄賂、任人唯親等科場舞弊現象層出不窮。為了防止作弊,進一步完善科舉制度,“糊名法”和“謄錄法”便應運而生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謄錄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封彌

19世紀一二十年代的"譽錄'是什麼?

譽錄就是把考生的考卷重新抄寫一遍,以防止閲卷通過筆跡來舞弊。譽錄製度始於北宋,是科舉考試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也是規範科舉考試的重要舉措 ,1810-1820年間正是清末末科舉制度的存在致使現象氾濫,走私活動猖獗,社會混亂不安,仕途壅堵不堪,科場作弊成風,考生人格扭曲。這使得科舉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蕩然無存,由是科舉制度在清末走上了不歸之路。

選詞填空,是謄錄還是譽錄

謄’表示抄寫,如‘謄清’;‘譽’表示讚揚,如‘讚譽’,有時也表示名聲,特指好名聲,如‘名譽

謄錄 [téng lù]

意思: 謄寫;抄錄

寫作文當中的譽清是什麼意思

1. 譽作文什麼意思

就是 重新重新抄寫作文一遍 的意思

詞語的意思就是照着抄寫。出自“謄,迻書也。從言,朕聲。——《説文》。按,謄錄字,元代始用之。”

詞目:謄寫

拼音:téng xiě

詞義:照原稿抄寫。

造句:本文由XX謄寫;照着稿子謄寫一遍

注意:注:“謄”不能寫成“譽”

基本解釋

[copy out;transcribe] 抄寫

詳細解釋

照底稿抄寫。

《宋史·選舉志一》:“試卷,內臣收之,付編排官,去其卷首鄉貫狀,別以字號第之;付封彌官謄寫校勘,用御書院印,付考官定等畢,復封彌送覆考官再定等。”《説文·言部》“謄” 清段玉裁注:“今人猶謂謄寫。”《紅樓夢》第三七回:“ 寳玉 又見 寳釵 已謄寫出來,因説道:‘了不得!香只剩下一寸了!我才有了四句。’”蔣元卿《校讎學史》第五章九:“ 宋 刻本,率由善書之士,謄寫上板。”

2. 譽寫作文什麼意思

曾經,榮譽在我心中至高無上。

為了榮譽,我開始認清自己的懦弱,並勇敢地面對自己的膽怯,於是變得堅強起來;為了榮譽,我知道在失敗的時候要保持自尊,不屈不撓,在勝利的時侯要保持謙和,不要以言語代替行動;要學會笑,但不要忘記怎麼哭;要嚮往未來,但不可忽略過去;要謙虛,銘記真正偉大的純樸,真正智慧的虛心,真正強大的温順。在我眼中,為了榮譽,阿喀琉斯可以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為了榮譽,鏗鏘玫瑰可以灑淚揮汗,毫無怨言;為了榮譽,烈士們的墓成了世界上最瑰麗的祭壇。

但是真的是這樣嗎?真的都是這樣嗎?榮譽真的就是一切嗎? 英國著名物理學家法拉第給了我啟示.他一生得到九十四個榮譽頭銜,獎章和勛章更是不計其數.可是他卻把它們藏起來,從不佩帶.因為在他看來,榮譽固然可貴,但他並不是為了追求這些榮譽而工作的。大師尚且如此,我們就更不該因為一味的追求榮譽而失去了不應該失去的東西。

在雅典奧運會體操決賽上,28歲的俄羅斯體操名將涅莫夫在用近乎完美的表現征服了在場的每一位觀眾卻依舊受到不公正的評判後;在現場所有觀眾都向裁判團發出噓聲而使比賽無法正常繼續時,他走上場,將一根手指放在嘴前,併合手示意安靜,不要影響下面選手的比賽。那一刻他的大將風度和王者風範化解了一切不和諧,也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63393137讓我明白,榮譽真的不代表一切,在榮譽之上,還有很多更重要的東西,比如尊嚴,誠信,還有正義。

為了榮譽,我們習慣了全力以赴,卻也時常忘了做到問心無愧!為了榮譽,我們原本可以做得更灑脱,更從容。

3. 譽作文是什麼

翻開了《與愛同行》那還殘留着淡淡油墨味的書頁,細細品味。我在這愛的世界裏,時而為書中人物的曲折命運憂傷,時而被那此心中有愛的人感動的熱淚盈眶,我想,爭做最美浙江人,我們要與愛前行。

有個叫小怡的女孩是個不幸的腦癱兒,小怡的爺爺便成了小怡的陪讀,但始終放不下心,怕小怡在學校受別人的欺負。而漸漸的,小怡的家長打消了擔心。原來小怡的同學,老師給予了她無微不至的照顧。中午,同學們為她打飯,課間,同學們幫助她做康復訓練,放學,同學們幫她拎書包,挽扶她……而小怡在這温暖的校園生活中快樂的成長,連惡化得病情都有些好轉了。

愛是一本豐富多彩的書,當我們仔細閲讀它時,會覺得越讀越有味道,愛是一根點燃的蠟燭,它會為我們帶來光亮,愛更是一個指南針,當我們陷入迷惘時,它會為我們指明方向。

我想文中這句話寫得真好,這一本薄薄的書讓我懂得我們在生活中都需要與愛同行。我想我們一定不能嘲笑、冷落有缺陷的人們,反而應該去關心他們、幫助他們和讓他們感受到一個集體給予他們的關心與温暖。難道這不是愛嗎?這就是愛,而這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愛我們都應該去奉獻,那這樣世界就充滿愛,世界就不會變成那冰冷的沙漠。

我輕輕地合上書,我想我要去奉獻那寫微不足道的愛,儘管很小,但只要人人都奉獻一點愛,那世界將會充滿愛,我們就真正地生活在愛中與愛同行,正像一句話説得好:”愛就在我們的身邊,無處不在。她滋潤着我們的心靈,讓我們健康,快樂,讓我們潔淨無瑕。”

爭做最美浙江人,讓愛滋潤我們的每一寸心田。

4. 什麼是譽清稿

譽清稿本又稱清稿本,是作者依照初稿整理、校定後由他人譽錄完成的一種定稿形式。

譽清稿本為重新寫定的書稿,稿面整潔,字跡清楚,有可讀性是區別初稿草、亂的不同之處。通常作者是請門生、親友抄錄,也有作者自行抄錄的,但很少。

譽清稿本如果無作者的標記如:印章、專用稿紙等,就容易和抄本混淆。抄本是後人依照某種底本再行抄寫,俗稱手抄本。

而譽清稿本則不同,因為它是一書不同版本的祖本,是作者從初撰、校勘、審定最後完篇的唯一寫證。體現的是作者的著述成果,也是人們對著作的一個認知標本。

有的著述需要付梓發表時,譽清稿本又可能成為付梓的樣本。這些都是任何版本所達不到的事實。

因此,譽清稿本的文物價值和學術價值都是不可忽視的。

關於科舉考試

【中國曆代主要科舉稱謂】

孝廉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為士大夫的主要途徑。明清俗稱舉人為孝廉。

舉主與門生漢代士人通過察舉和徵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舉的列侯。刺吏、郡稱為舉主,被舉、被闢的賢士便成為舉主、府主的門生故吏,後科舉考試及第者對主考官亦自稱門生。

貢士古代向朝廷薦舉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後,經鄉貢考試合格的叫貢士。清代,會試考中的為貢士。

進士意即貢舉的人員。唐代科目中以進士科最被重視,明、清兩代,始以進士為考中者的名稱,凡是舉人(鄉試考中者)經過會試考中者為貢士,由貢士經過殿試錄取者為進士。

舉人原指被推薦之人,為歷代對各地鄉貢入京應試者的通稱。明、清兩代,為鄉試考中者的專稱,作為一種出身資格,中了舉人叫"發解"、"發達",簡稱"發",習慣上俗稱為"老爺"。

秀才別稱"茂才"。本系優秀人才的通稱。漢代以後,成為薦舉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時,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設秀才科,後來漸漸廢去,僅作為對一般儒生的泛稱。明太祖曾採取薦舉的方法,舉秀才數十人,反以知府為官。明、清兩代,專門用來稱府、州、縣的學員。習慣上也稱為"相公"。

狀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唐代舉人赴京應禮部考試都須投狀,因此稱進士科及第的第一名為狀元,也叫狀頭。宋代以殿試首名稱狀元。明、清會試以後,貢士須作殿試,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為狀元。

榜眼科舉殿試一甲第二名稱榜眼。北宋初期,殿試錄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稱榜眼,意思是指榜中雙眼。明、清兩代專指第二名,第三名稱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編修。

探花科舉殿試一甲第三名稱探花。唐代進士曲江杏園初宴,稱"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進士二三人為探花使,遍遊名園,探採名花,探花之名始於此,宋代又稱探花郎。南宋以後,專指殿試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襲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解元唐代,舉進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試,故相沿稱鄉試第一名為解元。宋以前稱解頭。

會元科舉制度中鄉試中式為舉人,舉人會試中式第一名為會元。

貢生明、清時府、州、縣學的生員,凡已考選升入國子監肆業的稱為貢生。意思是以人才貢獻給皇帝。

科舉考試稱謂

科舉知識簡介科舉制度在不同時期規定不盡相同。舉明、清兩代為例:讀書人先須參加"童試",參加者無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或"童生"。錄取"入學"後稱為"生員",又名"序生",俗稱"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稟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取得秀才資格的人,才可參加正式科舉。

正式科舉分"鄉試"、"會試"、"殿試"。鄉試三年在省城舉行一次,稱"大比"。取中者稱"舉人",其第一名稱為"解元",第二名稱為"亞元"。會試則在鄉試後的第二年春天禮部舉行,取中者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殿試則由皇帝親自主持,只有貢士才有資格參加,分"三甲"錄取,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會稱"三狀甲"。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一名稱"傳臚"。三甲賜同進士出身。"解元"、"會元"、"狀元",即所謂"三元"。

狀元的產生我國的科舉制始於隋朝,歷經唐、宋、元、明、清各代,是歷代封建知識分子躍身仕途的重要途徑,從童生到狀元,一般須經五個階段。

童生凡應考生員(秀才)之試者,不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習慣上稱為童生。

院試由省學政主持,童生參加考中的稱秀才,也叫生員,一般可稱相公。

此二者只是預選形式,鄉試、會試、殿試才是正式的科舉考試。

鄉試每隔三年在省城舉行,秀才可以參加,考中的叫舉人,可稱老爺。舉人第一名是解元,二至十名是亞元。

會試鄉試後次年春天在京城禮部舉行,舉人蔘加,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會試合格後即參加由皇帝親自主持或欽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試。合格的統稱進士,但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為探花。

(小哈把前兩樣省略了……直接推薦過關~哈哈~畢竟後面三個才算真正的考試啊。)

附加一些資料……

古代的博士、碩士、學士

博士在我國古代是個官名,最早出現在戰國時代。秦始皇時,博士只作顧問。漢代以後,博士開始在學官,擔任教學工作,博士除授予學官外還授予一些有專門技藝、專門學問的職官。如魏晉以後的太醫博士、天文博士、歷學博士、卜博士等。唐宋以後,社會上對從事某種職業的人也俗稱博士,如"茶博士"、"酒搏士"等。

碩士在我國古代通常指那些德高望重、博學多識之人,但在古代史籍中不多見,大概不是正式的官名或職稱。古代常用與碩士含義相似的"碩老"、"碩儒"稱呼那些博學之士。

學士最早出現在周代,是指那些在學校讀書的貴族子弟,後來逐漸變成官名,指有學問的人以及久入學者的泛稱。魏晉以後,學士才正式成為以久學技藝供奉朝廷的官吏。到了唐代,學士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可以參與朝政。其中的翰林學士為眾學士之首,是皇帝親信的顧問和祕書官,因而常被稱作"內相"。到了宋朝,一經授翰林學士,即有當宰相之望。清朝的大學士地位顯赫,官階為正一品,為文職官吏之首。

宋朝 -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改革時期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宋呂祖謙説:"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相,皆極通顯。"當時有焚香禮進士之語。進士科之外,其它科目總稱諸科。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等;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由於擴大了錄取範圍,名額也成倍增加。唐代錄取進士,每次不過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宋代每次錄取多達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對於屢考不第的考生,允許他們在遇到皇帝策試時,報名參加附試,叫特奏名。也可奏請皇帝開恩,賞賜出身資格,委派官吏,開後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考試製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製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踏實於封建統治而又有才幹的人擔任官職,為之服務,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科舉考試製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令,考試及第後,不準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佈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二年不定。實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從宋代開始,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譽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從隋唐開科取士之後,徇私舞弊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此,宋代統治者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譽錄製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又稱"彌封"或"封彌"。宋太宗時,根據陳靖的建議,對殿試實行糊名制。後來,宋仁宗下詔省試、州試均實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根據袁州人李夷賓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譽錄。考官評閲試卷時,不僅僅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這種制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捨的確發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於日趨,此項制度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革。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制,進士科考帖經、墨義和詩賦,弊病很大。進士以聲韻為務,多昧古今;明經只強記博誦,而其義理,學而無用。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後,對科舉考試的內容着手進行改革,取消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所謂經義,與論相似,是篇短文,只限於用經書中的語句作題目,並用經書中的意思去發揮。王安石對考試內容的改革,在於通經致用。熙寧八年,神宗下令廢除詩賦、貼經、墨義取士,頒發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和論、策取士。並把《易官義》、《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論語》、《孟子》稱為兼經,定為應考士子的必讀書。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一場考大經,二場考兼經,三場考論,最後一場考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後來隨着鬥爭的變化,《三經新義》被取消,有時考詩賦,有時考經義,有時兼而有之,變換不定。

明朝 -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鼎盛時期

元代開始,蒙古人統治中原,科舉考試進入中落時期,但以四書試士,卻是元代所開的先例。

元朝滅亡後,明王朝建立,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

明代以前,學校只是為科舉輸送考生的途徑之一。到了明代,進學校卻成為了科舉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僚子弟入監的稱廕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監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別是明初,以監生而出任和地方大員的多不勝舉。明成祖以後,監生直接做官的機會越來越少,卻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通過科舉做官。

參加鄉試的,除監生外,還有科舉生員。只有進入學校,成為生員,才有可能入監學習或成為科舉生員。明代的府學、州學、縣學、稱作郡學或儒學。凡經過本省各級考試進入府、州、縣學的,通稱生員,俗稱秀才。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也叫小考、小試。童生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由各省學政主持,學政又名提督學院,故稱這級考試為院試。院試合格者稱生員,然後分別分往府、州、縣學學習。生員分三等,有廩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給膳食的稱廩膳生員,簡稱廩生;定員以外增加的稱增廣生員,科稱增生;於廩生、增生外再增名額,附於諸生之末, 稱為附學生員,科稱附生。考取生員,是功名的起點。一方面、各府、州、縣學中的生員選拔出來為貢生,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學官舉行歲考、科考兩級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因此,進入學校是科舉階梯的第一級。

明代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舉行,又叫鄉闈。考試的試場稱為貢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稱秋闈。凡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均可應考。主持鄉試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調一人,其它若干人。考試分三場,分別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唐伯虎鄉試第一,故稱唐解元。鄉試中舉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時,正值桂花飄香,故又稱桂榜。放榜後,由巡撫主持鹿鳴宴。席間唱《鹿鳴》詩,跳魁星舞。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又稱禮闈。於鄉試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舉行。全國舉人在京師會試,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稱春闈。會試也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級的擔任。主考官稱總裁,又稱座主或座師。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在會師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經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許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殿試之後,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其餘進士經過考試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考試合格者,分別授予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等職,或以知縣優先委用,稱為散館。庶吉士出身的人升遷很快,英宗以後,朝廷形成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局面。

明代鄉試、會試頭場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決於八股文的優劣。所以,一般讀書人往往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做題目,只能依照題義闡述其中的義理。措詞要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格式也很死。結構有一定程式,字數有一定,句法要求對偶。八股文也稱制義、制藝、時文、時藝、八比文、四書文。八股文即用八個排偶組成的文章,一般分為六段。以首句破題,兩句承題,然後闡述為什麼,謂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段落,每個段落各有兩段。篇末用大結,稱復收大結。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經義演變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極大,嚴重束縛人們的思想,是維護封建治的工具,同進也把科舉考試製度本身引向絕路。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憤慨地説:"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二十一史廢"。又説:"愚以為八股之害,甚於焚書。"

清代 -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滅亡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貫徹的是民族歧視。滿人享有種種特權,做官不必經過科舉途徑。清代科舉在雍正前分滿漢兩榜取士,旗人在鄉試、會試中享有特殊的優特,只考翻譯一篇,稱翻譯科。以後,雖然改為滿人、漢人同試,但參加考試的仍以漢人為最多。

科舉制發展到清代,日趨沒落,弊端也越來越多。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特別嚴厲,但由於科舉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舉制終於消亡。

回答者:hljrzcy219 - 經理 五級 3-15 16:54

【察舉】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察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推薦給上級或,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等。《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漢代避劉秀諱,稱秀才為茂才)

【徵辟】也是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徵,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闢,是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張衡傳》:“連闢公府,不就。”“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徵拜郎中。”

【孝廉】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實際上察舉多為世族大家壟斷,互相吹捧,弄虛作假,當時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

【科舉】指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從隋代至明清,科舉制實行了‘幹三百多年。《詩話二則?推敲》“島(指賈島)初赴舉京師”,意思是説賈島當初前去長安參加科舉考試。到明朝,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四級: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以朱熹《四書集註》為準。

【童生試】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裏就是指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左光斗錄取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説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佈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宮錦還家。”古時考中進士要披宮袍,這裏“披宮錦”即指中進士。《祭妹文》:“大概説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云爾。”“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

【進士】參見“殿試”條。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讀書畢竟中進士是個了局。”貢士參加殿試錄為三甲都叫進士。據統計,在我國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史上,考中進士的總數至少是98749人。古代許多著名作家都是進士出身,如唐代的賀知章、王勃、宋之問、王昌齡、王維、岑參、韓愈、劉禹錫、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蘇軾等。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狀元】參見“殿試”條。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為科名中最高榮譽。歷史上獲狀元稱號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參加殿試被錄取的大約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王維,宋代文天祥都是經殿試而被賜狀元稱號的。

【會元】參見“會試”條。舉人蔘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餘考中的稱貢士。

【解元】參見“鄉試”條。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其餘考中的稱舉人。

【連中三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歐陽修《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諮”,陳堯諮與其兄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

【鼎甲】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元。

【貢士】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

【舉人】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儒林外史》第三回寫范進中舉後,張鄉紳立即送賀儀銀和房屋,範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時變了嘴臉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範得了消息,高興得發了瘋。説明古代中舉後便可升官發財。

【生員】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如王安石《傷仲永》“傳一鄉秀才觀之”。東漢時避光武帝劉秀諱,而稱秀才為茂才,《阿Q正傳》中稱趙少爺“茂才公”,表示諷刺。

【八股文】明清科舉考試製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破題”規定兩句,説破題目意義;“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説明;“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入手”引入文章主體;從“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在正式議論的這四個段落中,每段都有兩股相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八股文的內容,不許超出《四書》、《五經》範圍,要模擬聖賢的口氣,傳達聖賢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發揮。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縛思想、摧殘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後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佈告,因用黃紙書寫,故而稱黃甲、金榜。多由皇帝點定,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

【同年】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訓儉示康》:“同年曰:‘君賜不可違也。’”

【校】夏代學校的名稱,舉行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

【庠xiang】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孟子?齊桓晉文之事》:“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序】周代學校的名稱。《孟子?滕文公》:“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稱地方學校,或泛指學校或教育事業。

【國學】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小學兩種。太學、小學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小學尤以書、數為主。

【鄉學】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校。

【稷下學宮】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因設於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彙集於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師都曾來此講學,是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重要園地。

【太學】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張衡傳》:“因入京師,觀太學。”《送東陽馬生序》:“東陽馬生君則在太學已二年。”

【國子監jian】參見“太學”條。漢魏設太學,西晉改稱國子學,隋又稱國子監,從此國子監與太學互稱,都是最高學府兼有教育行政機構的職能。如明代設“國子監”,而《送東陽馬生序》中則稱之為“太學”。

【書院】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善化的嶽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曾培養了楊漣、左光斗這樣一批不畏閹黨權勢、正直剛硬廉潔的進步人士,他們被稱為“東林黨”。

【學官】古代主管學務的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戰國時荀子曾三任稷下學宮的祭酒,相當於現在的大學校長。唐代的韓愈、明代的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過國子監祭酒。

【博士】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三國志?呂蒙傳》:“孤豈欲卿治經為博士邪!”《送東陽馬生序》:“有司業、博士為之師。”

【司業】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左忠毅公逸事》:“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區的學政。

【教授】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後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助教】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監生】國子監的學生。或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後來成為虛名,捐錢就能取得監生資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個講理學的老監生”,《儒林外史》中的嚴監生則是一個吝嗇鬼的典型。

【諸生】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生員有增生、附生、廩生、例生等,統稱諸生。《送東陽馬生序》“今諸生學於太學”,則是指在國子監學習的各類監生。

參考資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943389.html

隋唐科舉制度具體內容(超詳細)

摘要:中國科舉制度自隋發端,終止於清朝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實施一千多年來,對中國的走向和社會格局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為中國曆代政權選拔了一大批具有較高文化素質的知識分子,使之能夠有機會躋身於上層社會,成為各級為政權服務的官吏。科舉制度雖然在以後的一千多年中,不斷有所變化、發展,但在隋唐時期,基本已經定形,探討隋唐時期科舉制度的成熟與發展以及其相關內容,對了解、研究中國曆代科舉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開科取士的背景與雛形

在隋朝建立之前的南北朝時期,各個政權選拔官吏實行多是魏晉以來的“九品官人法”。“九品官人法”源自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採納的吏部尚書陳羣的建議。具體方法是在全國各州設大中正,各郡設小中正,大、小中正皆由一些經驗豐富的兼任,因此也稱“九品中正制度”。中正負責對各州郡的人才在“品、狀、家世”三個方面進行評舉,評舉結果分為九等,分別是: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①結果評出後,小中正呈大中正,大中正呈司徒核實,然後由吏部尚書選用。由於東晉以來士族門閥的勢力日益龐大,士族中擔任當地中正的情況非常普遍,以之於評舉出來的人才中幾乎全是士族子弟,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局面,“九品官人法”徹底淪為了士族門閥壯大自己勢力的工具。

北周靜帝大定元年(581年)二月,楊堅代周稱帝,改國號隋,建元開皇,都城長安,史稱隋文帝。隋文帝上台後,非常重視人才選拔,他深知九品中正制度的弊病,於是開始對人才選拔制度進行改革。開皇三年(583年),他正式下詔,停止那些“操人主之威福,奪天朝之權勢”的各州郡中正評舉人才 的權力,改令諸州每歲貢士三人。開皇十八年(598)年,隋文帝又詔命“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②”,把選拔人才的權力,下放到了高級官僚階層,但由於這項制度缺乏對這些高級官僚的監督和制約,難免出現一些循枉私情的情況,操作起來問題頗多,因此不得不再次進行改革。此後,隋文帝去世,其子煬帝楊廣繼位。煬帝大業三年(607)四月,詔文武有事者名,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節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撓、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可略、膂力驍壯十科舉人。大業五年(609),下詔諸郡,“以學業該通,才藝優洽;膂力驍壯,超絕等倫;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強御四科舉人③”

此時的這幾次科舉,雖然只是朝廷偶爾為之,但卻為後來的科舉制度定了名。據唐人杜佑《通典》十四卷載煬帝“置明經、進士二科”,這才是科舉制度真正的雛形。當時的明經、進士兩科考試的內容主要是策問。策問即出一些有關時事政務、經義等方面問題,由士子做答,這時候的科舉的考試內容還比較少,朝廷也只是意在選拔一些能夠及時為朝廷出力的優秀人才,因此科舉對國家生活的影響還不夠大。

二、科舉在唐代的逐漸成熟

由於隋煬帝楊廣的統治極其殘暴,隋朝在只歷經了兩朝37年之後,便被蜂擁的起義浪潮所推翻。李唐王朝經過南征北討之後,建立起來。唐王朝建立之初,為了吸收中小地主階層中的知識人才,曾經一度沿用隋朝科舉制度:“武德四年,復置秀才、進士兩科”。又“高祖武德四年四月十一日,敕諸州學士及白丁,有明經及秀才、俊士、進士明於理體,為鄉曲所稱者,委本縣考試,州長重覆,取上等人,每年十月隨物入貢。至五年十月,諸州共貢明經一百四十三人,秀才六人,俊士三十九人,進士三十人。”由此可知,唐高祖武德四年決定恢復隋朝設置的明經、秀才、進士等科,並於武德五年即正式開科取士。武德九年(626)六月四日,李淵次子李世民發動兵變,殺其兄、弟建成、元吉,挾持李淵,迫其立已為太子,史稱“玄武門之變”。不久,李淵宣佈退位,李世民登基,史稱唐太宗。唐太宗勵精圖志,不斷對唐朝的各項、制度進行改革, 在這種情況下科舉制度也逐漸成熟完善起來。_^\t~

(一)參加科舉者的主要來源

由於唐代以來官學、私學教育的不斷昌盛,培養了大量具有較高文化素質的人才。例如貞觀以後,僅國學生就有8000餘人④。國學生是參加科舉的重要力量,因為他們在各級官學學習,考試合格後被送至尚書省參加科舉,因此被稱為“生徒”;自學成才繼而向地方投牒自舉,經考試合格後同地方貢品一起被送入京參加科舉者,謂之“鄉貢”。唐朝對“鄉貢”報考者的要求也不甚嚴格,除作* 犯科者不得 參加外,只要求商人或工人不得參加,應該説是比較開明的⑤ “生徒、鄉貢”這二種人是科舉的主要來源。

(二)科舉的主要科目及內容

唐代的科舉分常舉、制舉兩種。所謂常舉是指每年分科舉行的科舉;制舉是指由皇帝臨時下詔舉行的科舉。由於常舉和制舉選拔人才的目的不同,因此在考試內容、考生來源、考試方法上有很大區別,而常舉以其長期性、固定性的優點成為了科舉中最重要的部分。本文在這裏討論的僅是最重要的常舉。常舉的主要科目是: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開元禮、道舉、童子等。

秀才一科要求對有關國家的大政方略問題,作策論五篇。旨在選拔一些具有宏觀全局意識的高級人才,因此對考生要求非常高,如果被推薦而來而未能得,所薦州長官甚至還要受處分,以至於後來參加考試人數非常少,唐高宗時曾被停止過,此後也處於名存實亡的狀態。

明字科旨在選拔對書法、文字有專長的人才;明法科旨在選拔熟悉法律的司法人才;明算旨在選拔精通算術的數學人才,以上科舉多被世人所不屑,因此不被人所重視。

一史為選拔精通《史記》、《漢書》、《後漢書》其中之一的人才;三史則是選拔精通《史記》、《漢書》、《後漢書》三部著作的全面人才;開元禮是對玄宗開元二十年修成並頒行《大唐開元禮》一百五十卷的內容進行考試;道舉主要考《老子》、《莊子》、《列子》等道家典籍;童子舉的考試內容是要求十歲以下兒童熟習一部經書和《孝經》、《論語》。以上幾種由於不常舉行,因此,在科舉中的地位也不重要。

因而,明經、進士兩科成為了科舉中最重要的兩科。 在隋時,此兩科的主要內容是試策,唐初不斷變化增加。太宗貞觀八年(634),進士科加試讀史書一部;高宗調露二年(680),進士科加試貼經,永隆二年(681)明經加試貼經,進士加試雜文。玄宗天寶(742-756)年間規定:明經先試貼經,次試經義,最後試策;進士先試貼經,次試詩賦,最後試策。至此明經、進士兩科開始有所側重,明經重“貼經墨義”,進士重詩賦。

明經中所謂的“貼經”意思是指將一句經書的兩端掩上,中間留一行,又將此行中的三個字用紙糊上,讓考生填寫, 叫做貼經,有些類似於今天的填空。“墨義”是考及註疏,初為口試,後因容易被人作弊,改為筆試,故名墨義。這種方法比較機械,考官出題時經常會找一些生僻的句子,而考生也發現了考官出題的這一規律,因此也就把心思放在如何押題上,反而對經書中的本義根本不加重視和了解。

試策即考官出一道有關、經濟、軍事等方面的問題要考生做答,頗似如今的論述題,這是考試的最關鍵部分,一些優秀的考生能夠脱穎而出,就在此處。

進士科中除試策非常重要以外,另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詩賦。唐高宗永隆二年開始,要求考生當場作雜文兩篇,主要指箴、銘論、表等實用文體,後逐漸改為專考詩賦。

有唐一代,詩風大盛,各種達官貴人、人墨客皆以能詩為榮,因此能否在科考中賦得好詩,對自己的科舉成績影響也非常大。由於有一些考生已經頗有詩名,因此在參加考試之前,往往把自己的作品向一些名流投遞,以期望能夠能夠得到他們的幫忙,謂之“投卷”。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漸江考生朱慶餘的那一首《近試上張水部》,“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粧罷低聲聞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那位張籍張大人得到此詩,甚為高興,也酬詩一首,做答,“越女新粧出鏡心,自知明豔更沉吟,齊紈未足時人貴,一曲菱歌抵萬金!”朱慶餘因此詩而得中進士。當然,想朱慶餘這樣的幸運兒還是少的,這種類似走後門的投卷,使得一些權貴勢力經常干涉科舉,讓一些並非有真才實學的人能夠得中,而一些才華出眾的考生卻要名落孫山。大詩人杜牧去參加進士科考,雖然獻上了自己的名作《阿房宮賦》而被考官大加讚賞,並且也有其它人推薦,但因為前幾名已經事先被安排好了,杜牧不得不屈居第五。

(三)明經 、進士兩科的考取與登科

由於明經注重的是死記硬背,考取的內容相對容易一些,而進士科最關鍵的是則是難度較大的詩賦,因而,進士科往往顯得比明經含金量高得多。“進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經倍之,得第者十之一二”,⑥ 由於進士得中者非常少,每次最多三十來人,因此進士科顯得更加重要,也非常難考,能考取進士者一般都是有真才實學的才子,許多人窮其一生精力,也不能得中。所以當時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説法。大詩人白居易27歲得中進士,做詩云:慈恩塔下題名處,十七人中最少年”,像他不到而立之年就得中進士的實在是少之又少。

考生在參加了吏部(後為禮部)主持的考試後,基本上就算是高中了,只是在武則天掌權的開載初元年(689)二月,曾經“策問貢人於洛城殿上,數日方了”。⑦又曾命令把在吏部複試者的名字糊掉而進行暗考,這兩種方式在唐代雖未形成制度,但還是開了宋代以後“殿試”、“糊名”的先河。

此時已經放榜,得中的考生們從此便揚名天下, 有許多的宴請、活動要參加,如:聞喜宴、曲江宴、月燈閣打球宴、雁塔題名等等,這是新得中的仕子們與達官貴人們互相結交,加深關係,為其後的仕途提供方便,構建自己的關係網的重要活動。

當然,得中進士也不意味着士子們就馬上成為了“公家人”,還要經過還要經過吏部的“選試”,合格的才授予官職,“選試”又稱為“釋褐試”,意即通過選試合格的人,可脱去粗布衣而換上官服,離開平民隊伍而進入官吏行列。此時,由禮部將及第者的材料移交吏部,再由其進行選試,謂之“關試,因關試時間一般在春天,故又稱“春關”。“關試”考試的內容為:“身、言、書、判”,具體就是考察考生的體貌、言辭、楷書、批審公文四項內容。四項皆合 格,可以授予 官職,謂之“注官”,然後把全體考試合格者集中起來,當眾點名授職,謂之“唱官”。通過了“關試”的考生一般所授官職在八、九品之間,職位都不太高。如果有的考生在“選試”、“關試”時沒有被通過或沒有參加“關試”,那麼他還有兩條道路可走,一條就是請權貴為之推薦,推薦任某官職,二是到地方藩鎮去做一段時間的幕僚,再爭取被舉薦。第二種現象在晚唐藩鎮割據時,比較普遍。

三、隋唐科舉制度成熟與發展的意義

據説貞觀年間,唐太宗看到新科進士們從端門列隊而出時,非常高興地説“天下英雄盡入我吾彀中矣!”,在他看來,科舉制度是使天下英才為其效力的手段而已。而實際上,科舉制度在隋唐時期的逐漸成熟,不但影響了中國曆代的進程,而且還塑造了中國知識分子的價值取向、文化心態及性格特徵。

(一)科舉制度是產生中國知識分子的主要來源

科舉制度實行一千多年以來,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中國的封建社會中,許多對中國的文化、、經濟產生重大影響的關鍵人物,都出自參加科考的仕人行列,許多家、軍事家、文學家、史學家等都是通過科舉考試而躋身於社會上層並由此獲得了作出其貢獻的基礎。如唐時的陸贄、裴度、劉宴、韓愈、柳宗元、白居易、劉禹錫等等,他們都是進士出身。做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代表的知識分子,孕育他們的土壤就是科舉制度,他們的精神面貌、精神狀態都是由科學制度塑造出來的。

(二)科舉制度對知識分子的精神狀態產生重要影響

對於得中的仕子而言,得中後自然是有“顏如玉”,有“黃金屋”,許多讀書人苦讀一生,都是為了科舉及第後的富貴榮華,他們從幼年起就在考試的絞肉機中掙扎消磨。參加科舉得中後的仕子們,成為統治階層中的官僚,成為統治皇權的附庸,成為統治的工具。既然有得中後的喜悦,當然也就有落地的痛楚。百分之十的淘汰率,使得多數人都不能夠踏上仕途,獲得施展自己才華的空間。許多人就如《儒林外史》中的老童生周進一般,都老還是個秀才,把自己一輩子都奉獻給“八股文”,奉獻給科舉。應當説,科舉制度的存在,對中國知識分子的精神狀態產生了重要影響,知識分子身上體現的威武不屈、曲學阿世、清正廉明、貪污受賄等等截然不同的品質,都能從科舉制度中探尋到根源。

(三)科舉制度中的落後成份,對中國後世走向產生了重要的影響_

隨着封建制度的不斷沒落,使得在它羽翼庇護下的科舉制度的消極因素也不斷表露出來。宋代只是對隋唐時期形成的科舉制度進行了局部的改進,最重要的就是確立了“考試”的科舉制度範式;元代科舉制度因為統治階層的原因實質上有所衰敗;到明清兩代,科舉制度開始漸漸僵化,八股文使得許多讀書都埋頭鑽研其中,根本不知天下大事、國計民生,從而使科舉制度下產生的官僚的水平大大折扣。科舉制度成為了禁錮知識分子思想,摧殘人才的工具。

四、結束語

科舉制度在隋唐成熟與完善之後,對其後的數百年中,為中國曆代的統治階層,培養、奉獻了一大批官僚和士大夫,豐富並完善了封建社會的統治,使其最終達到了繁榮的頂鋒。然而,在其後的幾百年中,由於封建制度的不斷衰落,清朝的統治在國內外各種力量的撞擊下,風雨飄搖,逐步走向覆滅,而科舉制度此時也已經無法被改革、突破,從而與封建制度一起走向了滅亡的命運

①唐.杜佑《通典》卷十四6O5@4

②《隋書.高袓紀下》_!

③《冊府龜元》卷五,貢舉部1?

④岺仲勉《隋唐史》p180 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一版Ar0y=

⑤錢穆《中國曆代得失》p55,三聯出版社2001年6月第一版@^EX

⑥ 唐.杜佑《通典》卷十五fC2p)L

⑦唐.杜佑《通典》卷一五.v

古代科舉的考試過程?如鄉試、殿試什麼的怎麼排列。考中了怎麼稱謂?如狀元

科舉稱謂

中國曆代主要科舉稱謂

孝廉 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為士大夫的主要途徑。明清俗稱舉人為孝廉。

舉主與門生 漢代士人通過察舉和徵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舉的列侯。刺吏、郡稱為舉主,被舉、被闢的賢士便成為舉主、府主的門生故吏,後科舉考試及第者對主考官亦自稱門生。

貢士 古代向朝廷薦舉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後,經鄉貢考試合格的叫貢士。清代,會試考中的為貢士。

進士 意即貢舉的人員。唐代科目中以進士科最被重視,明、清兩代,始以進士為考中者的名稱,凡是舉人(鄉試考中者)經過會試考中者為貢士,由貢士經過殿試錄取者為進士。

舉人 原指被推薦之人,為歷代對各地鄉貢入京應試者的通稱。明、清兩代,為鄉試考中者的專稱,作為一種出身資格,中了舉人叫“發解”、“發達”,簡稱“發”,習慣上俗稱為“老爺”。

秀才 別稱“茂才”。本系優秀人才的通稱。漢代以後,成為薦舉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時,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設秀才科,後來漸漸廢去,僅作為對一般儒生的泛稱。明太祖曾採取薦舉的方法,舉秀才數十人,反以知府為官。明、清兩代,專門用來稱府、州、縣的學員。習慣上也稱為“相公”。

狀元 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唐代舉人赴京應禮部考試都須投狀,因此稱進士科及第的第一名為狀元,也叫狀頭。宋代以殿試首名稱狀元。明、清會試以後,貢士須作殿試,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為狀元。

榜眼 科舉殿試一甲第二名稱榜眼。北宋初期,殿試錄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稱榜眼,意思是指榜中雙眼。明、清兩代專指第二名,第三名稱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編修。

探花 科舉殿試一甲第三名稱探花。唐代進士曲江杏園初宴,稱“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進士二三人為探花使,遍遊名園,探採名花,探花之名始於此,宋代又稱探花郎。南宋以後,專指殿試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襲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解元 唐代,舉進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試,故相沿稱鄉試第一名為解元。宋以前稱解頭。

會元 科舉制度中鄉試中式為舉人,舉人會試中式第一名為會元。

貢 生 明、清時府、州、縣學的生員,凡已考選升入國子監肆業的稱為貢生。意思是以人才貢獻給皇帝。

科舉考試稱謂

科舉知識簡介 科舉制度在不同時期規定不盡相同。舉明、清兩代為例:讀書人先須參加“童試”,參加者無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或“童生”。錄取“入學”後稱為“生員”,又名“序生”,俗稱“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稟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取得秀才資格的人,才可參加正式科舉。

正式科舉分“鄉試”、“會試”、“殿試”。鄉試三年在省城舉行一次,稱“大比”。取中者稱“舉人”,其第一名稱為“解元”,第二名稱為“亞元”。會試則在鄉試後的第二年春天禮部舉行,取中者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殿試則由皇帝親自主持,只有貢士才有資格參加,分“三甲”錄取,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會稱“三狀甲”。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一名稱“傳臚”。三甲賜同進士出身。“解元”、“會元”、“狀元”,即所謂“三元”。

狀元的產生 我國的科舉制始於隋朝,歷經唐、宋、元、明、清各代,是歷代封建知識分子躍身仕途的重要途徑,從童生到狀元,一般須經五個階段。

童生 凡應考生員(秀才)之試者,不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習慣上稱為童生。

院試 由省學政主持,童生參加考中的稱秀才,也叫生員,一般可稱相公。

此二者只是預選形式,鄉試、會試、殿試才是正式的科舉考試。

鄉試 每隔三年在省城舉行,秀才可以參加,考中的叫舉人,可稱老爺。舉人第一名是解元,二至十名是亞元。

會試 鄉試後次年春天在京城禮部舉行,舉人蔘加,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 會試合格後即參加由皇帝親自主持或欽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試。合格的統稱進士,但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為探花。

古代的博士、碩士、學士

博士 在我國古代是個官名,最早出現在戰國時代。秦始皇時,博士只作顧問。漢代以後,博士開始在學官,擔任教學工作,博士除授予學官外還授予一些有專門技藝、專門學問的職官。如魏晉以後的太醫博士、天文博士、歷學博士、卜博士等。唐宋以後,社會上對從事某種職業的人也俗稱博士,如“茶博士”、“酒搏士”等。

碩士 在我國古代通常指那些德高望重、博學多識之人,但在古代史籍中不多見,大概不是正式的官名或職稱。古代常用與碩士含義相似的“碩老”、“碩儒”稱呼那些博學之士。

學士 最早出現在周代,是指那些在學校讀書的貴族子弟,後來逐漸變成官名,指有學問的人以及久入學者的泛稱。魏晉以後,學士才正式成為以久學技藝供奉朝廷的官吏。到了唐代,學士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可以參與朝政。其中的翰林學士為眾學士之首,是皇帝親信的顧問和祕書官,因而常被稱作“內相”。到了宋朝,一經授翰林學士,即有當宰相之望。清朝的大學士地位顯赫,官階為正一品,為文職官吏之首。

再為譽錄,略無愠色 什麼意思

屢次重新撰寫,沒有不高興的神情 顧亭林居家恆服布衣,附身者無寸縷之絲。當著《音學五書》時,《詩本音》卷二稿再為鼠(口字旁加齒),再為譽錄,略無愠色。有勸其翻瓦倒壁一盡其類者,顧曰:“鼠(口字旁加齒)我稿實勉我也不然好好擱置焉能五易其稿耶?” 顧亭林在家時常穿着粗布衣服,周身沒有半點絲綢。當時他寫《音學五書》時,《詩本音》第二卷屢次被老鼠咬壞,他屢次重新撰寫,沒有不高興的神情。有人勸他修整房屋除去老鼠這類東西,顧亭林説:“老鼠咬我的文章,其實是勉勵我呢,要不然放的好好的文章,怎麼能五次修改呢?” 賞析:顧亭林:顧炎武,明末清初著名學者。 段短文是記敍顧亭林軼事的,自然是為了表現他的品格。

古代科舉制度的特點

科舉制度在中國歷史上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對、經濟、文化、社會、教育、軍事等各方面都產生過巨大而深遠的影響。但20世紀初科舉一度被唾罵為與纏足、鴉片、納妾一樣腐朽落後的東西。世紀末,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隨着國家進一步對外開放,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開始冷靜反思歷史,清理歷史文化遺產,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文明。結果發現塵封的科舉制度,尤其在學界與教育學界,有很多閃光的地方,可供借鑑的地方,值得我們自豪的地方。比如有學者言:“如果説‘學而優則仕’不好,是否‘不學而優則仕’就好呢?”(注:何懷宏:《傳統社會的進身之道——八股取士的重估》,《戰略與管理》,1996(4),第9頁。)。在教育學界,“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考試製度以及其它許多啟示都是歷史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

考試是中國的偉大發明,是在精神領域對人類文明的偉大貢獻,可以和中國的“四大發明”相媲美,甚至稱之為中國的“第五大發明”也不為過。最近的研究進一步明確,“英美等國建立的文官考試製度曾受到科舉制的啟示和影響”(注:劉海峯:《科舉制對西方考試製度影響新探》,《中國社會科學》,2001(5)。)、其根本的原因是科舉制“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另外,日本、朝鮮、越南在歷史上曾長期實行科舉制,以至於形成了歷史上的“東亞科舉文化圈”(注:劉海峯:《科舉考試的教育視角》,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15頁。)。

此外,科舉學還是一門國際性的學問。日本、韓國、越南、法國、英國、美國等皆有學者對科舉進行研究,其學術價值是不言而喻的。中國的科舉制度主要表現出三個特點:賢能治國,為我所用;標準客觀,競爭公平;立法保護,穩定延續。其作用和價值主要體現在:統一了價值,延續了文化;推動了教育,培養了人才;穩定了,推動了發展。其負面作用表現為導致了學校教育與社會的脱離,內容單一,文體要求走向極端等。總之,因為有科舉考試,才有中國官僚的穩定中的延續,也因為有科舉考試,才有中國歷史和文化的曲折中的發展。

科舉考試共分為四級:院試——鄉試——會試——殿試四級。院試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後稱“生員”“秀才”。鄉試(大比)每三年考一次,參考者秀才,及格者員舉人,第一名稱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稱“秋闈”。會試是在鄉試的基礎上地蠔的。時間是在鄉試的第二年春天,地點京城禮部官衙,考中後稱“貢士”,第一名叫“會元”。殿試由皇帝主持考試,考中了就叫進士。貢士才有參考資格。殿試分三甲(三等)錄取。一甲賜進士及第,二甲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殿試第一名叫狀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八股文:又叫八比文、制文、時文。是鄉試會試必做的一種文體。文章四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部分組成。

【連中三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

【同年】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

【察舉】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察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推薦給上級或,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等。

【徵辟】也是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徵,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闢,是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

【孝廉】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實際上察舉多為世族大家壟斷,互相吹捧,弄虛作假,當時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

【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佈正、副榜,正榜所取的人叫舉人,第一名叫解元。

【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鼎甲】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員。

【生員】即秀才,通過院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

【八股文】明清科舉考試製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破題"規定兩句,説破題目意義;"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説明;"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入手"引入文章主體;從"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在正式議論的這四個段落中,每段都有兩股相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八股文的內容,不許超出《四書》、《五經》範圍,要模擬聖賢的口氣,傳達聖賢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發揮。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縛思想、摧殘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後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佈告,因用黃紙書寫,故而稱黃甲、金榜。多由皇帝點定,俗稱皇榜。

【校】夏代學校的名稱。

【庠】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

【序】周代學校的名稱。

【國學】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小學兩種。

【鄉學】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校。

【稷下學官】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因設於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

【太學】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

【書院】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

【學官】古代主管學務的和官學教師的統稱。

【祭酒】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

【博士】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

【司業】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

【教授】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成為學官名。

【助教】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監生】國子監的學生。或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後來成為虛名,捐錢就能取得監生資格。

【諸生】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生員有增生、附生、廩生、例生等,統稱諸生。

科舉是中國古代讀書人的所參加的人才選拔考試。它是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科舉制從隋代開始實行,到清光緒二十七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起源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最早起源於隋代。隋朝統一全國後,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關係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集權,於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用科舉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煬帝大業三年開設進士科,用考試辦法來選取進士。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就是有關當時國家生活方面的論文,叫試策。這種分科取士,以試策取士的辦法,在當時雖是草創時期,並不形成制度,但把讀書、應考和作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歷史性的變化有過中肯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

唐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完備

推翻隋朝的統治後,唐王朝的帝王承襲了隋朝傳下來的人才選拔制度,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由此,科舉制度逐漸完備起來。在唐代,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註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説法。

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採名花,稱探花使。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後,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把又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後》詩:"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朝看遍長安花。"所以,春風得意又成為進士及第的代稱。常科登第後,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後,以博學宏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只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爭取得到國家正式委任的官職。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

唐代取士,不僅看考試成績,還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薦。因此,考生紛紛奔走於公卿門下,向他們投獻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禮部投的叫公卷,向達官貴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確實使有才能的人顯露頭角,如詩人白居易向顧況投詩《賦得原上草》受到老詩人的極力稱讚。但是弄虛作假,欺世盜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於洛成殿",這是我國科舉制度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並沒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負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

宋朝 -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改革時期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宋呂祖謙説:"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相,皆極通顯。"當時有焚香禮進士之語。進士科之外,其它科目總稱諸科。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等;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由於擴大了錄取範圍,名額也成倍增加。唐代錄取進士,每次不過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宋代每次錄取多達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對於屢考不第的考生,允許他們在遇到皇帝策試時,報名參加附試,叫特奏名。也可奏請皇帝開恩,賞賜出身資格,委派官吏,開後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考試製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製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踏實於封建統治而又有才幹的人擔任官職,為之服務,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科舉考試製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令,考試及第後,不準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佈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二年不定。實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從宋代開始,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譽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從隋唐開科取士之後,徇私舞弊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此,宋代統治者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譽錄製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又稱"彌封"或"封彌"。宋太宗時,根據陳靖的建議,對殿試實行糊名制。後來,宋仁宗下詔省試、州試均實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根據袁州人李夷賓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譽錄。考官評閲試卷時,不僅僅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這種制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捨的確發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於日趨,此項制度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革。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制,進士科考帖經、墨義和詩賦,弊病很大。進士以聲韻為務,多昧古今;明經只強記博誦,而其義理,學而無用。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後,對科舉考試的內容着手進行改革,取消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所謂經義,與論相似,是篇短文,只限於用經書中的語句作題目,並用經書中的意思去發揮。王安石對考試內容的改革,在於通經致用。熙寧八年,神宗下令廢除詩賦、貼經、墨義取士,頒發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和論、策取士。並把《易官義》、《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論語》、《孟子》稱為兼經,定為應考士子的必讀書。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一場考大經,二場考兼經,三場考論,最後一場考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後來隨着鬥爭的變化,《三經新義》被取消,有時考詩賦,有時考經義,有時兼而有之,變換不定。

明朝 -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鼎盛時期

元代開始,蒙古人統治中原,科舉考試進入中落時期,但以四書試士,卻是元代所開的先例。

元朝滅亡後,明王朝建立,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

明代以前,學校只是為科舉輸送考生的途徑之一。到了明代,進學校卻成為了科舉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僚子弟入監的稱廕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監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別是明初,以監生而出任和地方大員的多不勝舉。明成祖以後,監生直接做官的機會越來越少,卻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通過科舉做官。

參加鄉試的,除監生外,還有科舉生員。只有進入學校,成為生員,才有可能入監學習或成為科舉生員。明代的府學、州學、縣學、稱作郡學或儒學。凡經過本省各級考試進入府、州、縣學的,通稱生員,俗稱秀才。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也叫小考、小試。童生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由各省學政主持,學政又名提督學院,故稱這級考試為院試。院試合格者稱生員,然後分別分往府、州、縣學學習。生員分三等,有廩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給膳食的稱廩膳生員,簡稱廩生;定員以外增加的稱增廣生員,科稱增生;於廩生、增生外再增名額,附於諸生之末, 稱為附學生員,科稱附生。考取生員,是功名的起點。一方面、各府、州、縣學中的生員選拔出來為貢生,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學官舉行歲考、科考兩級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因此,進入學校是科舉階梯的第一級。

明代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舉行,又叫鄉闈。考試的試場稱為貢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稱秋闈。凡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均可應考。主持鄉試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調一人,其它若干人。考試分三場,分別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唐伯虎鄉試第一,故稱唐解元。鄉試中舉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時,正值桂花飄香,故又稱桂榜。放榜後,由巡撫主持鹿鳴宴。席間唱《鹿鳴》詩,跳魁星舞。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又稱禮闈。於鄉試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舉行。全國舉人在京師會試,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稱春闈。會試也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級的擔任。主考官稱總裁,又稱座主或座師。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在會師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經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許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殿試之後,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其餘進士經過考試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考試合格者,分別授予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等職,或以知縣優先委用,稱為散館。庶吉士出身的人升遷很快,英宗以後,朝廷形成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局面。

明代鄉試、會試頭場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決於八股文的優劣。所以,一般讀書人往往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做題目,只能依照題義闡述其中的義理。措詞要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格式也很死。結構有一定程式,字數有一定,句法要求對偶。八股文也稱制義、制藝、時文、時藝、八比文、四書文。八股文即用八個排偶組成的文章,一般分為六段。以首句破題,兩句承題,然後闡述為什麼,謂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段落,每個段落各有兩段。篇末用大結,稱復收大結。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經義演變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極大,嚴重束縛人們的思想,是維護封建治的工具,同進也把科舉考試製度本身引向絕路。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憤慨地説:"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二十一史廢"。又説:"愚以為八股之害,甚於焚書。"

清代 -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滅亡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貫徹的是民族歧視。滿人享有種種特權,做官不必經過科舉途徑。清代科舉在雍正前分滿漢兩榜取士,旗人在鄉試、會試中享有特殊的優特,只考翻譯一篇,稱翻譯科。以後,雖然改為滿人、漢人同試,但參加考試的仍以漢人為最多。

科舉制發展到清代,日趨沒落,弊端也越來越多。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特別嚴厲,但由於科舉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舉制終於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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