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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吸收合併需提交哪些資料

辦理吸收合併需提交哪些資料

辦理吸收合併須提交資料:⒈合併雙方股東會決議。⒉合併雙方股東會批准的吸收合併協議。3.合併雙方各自的審計報告。4.合併雙方共同出具的關於債權債務清償、擔保的説明。5.合併公司股東會關於有關變更內容的決議。6.合併公司增資驗資報告。7.合併公司的新章程。8.公告報樣。9.被合併方的註銷證明。10.合併方營業執照。11.新股東的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12.《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1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14法律法規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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