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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喪葬風俗

回族的喪葬風俗

回族的喪葬深受伊斯蘭教影響。根據伊斯蘭教教法,世界上萬事萬物都是由真主降示的,人也不例外。人降生後要按照真主頒示的經典處世做人,努力行善做好事。當人到老來,死期臨近,唯祈求真主使其善終,再回到真主那裏去,即“歸真”。伊斯蘭教教義認為死亡是生命的規律,並不令人畏懼。這是回族穆斯林對死亡的看法。

回族人在臨終前,一般要念“清真言”,阿訇則為其誦讀《古蘭經》向真主祈禱,代臨終者求真主恕其罪過。歸真後親屬要當即抹死者雙眼,託下巴合其嘴,理順其手腳,並將其頭扶向右側,然後將遺體身上的衣服脱去,用白布單遮其全身,然後作大淨。男亡人由男人洗,女亡人由女人洗。然後為亡人穿“開凡”(屍衣)。“開凡”用白棉布製成,男亡人穿三件。女亡人同樣是三件外,還須有一塊裹胸布,長三尺許,寬二寸許。男亡人頭戴平頂小圓帽,女亡人戴蓋頭。

洗屍後,阿訇給死亡人站“者那則”(即舉行殯禮)。站“者那則”可在清真寺內、也可在潔淨的場地進行。亡人親屬、朋友均為亡人行站禮,以祈求真主寬宥。此時,阿訇念“色納”、贊聖,併為亡人和族眾作“都哇”(祈禱),阿訇在念經時輪番傳遞“贖罪金”。站完“都那則”之後便將“贖罪金”散發給參加殯禮的人們。然後將“埋體”移入清真寺公有的“塔布”(專為運“埋體”而製作的長方形木匣子,回民稱為“經匣”)內,由四人或八人輪番抬至塋地。婦女和非穆斯林不能送亡人到墳地。

墳坑叫“麻札”,南北向,深五六尺至八九尺。直坑挖好後再挖側洞,側洞有兩種:一種是從坑底向西挖一長洞,俗稱“偏堂”;一種是從坑底往北挖一洞穴,俗稱“攛堂”。“偏堂”和“攛堂”高二尺許,堂口呈弓背形,寬約三尺,長約六尺,遺體放置其中。墳內不放任何物體,不用棺材,不許陪葬。入葬時,阿訇跪在墳坑上方誦經,“孝子”在墳坑下方跪着聽經,送葬者也環跪墳的周圍聆聽。墳坑填滿,呈駝峯形,也有堆成長方形的。至此,葬禮結束

回族主張速埋儉葬,葬不擇時,滯留不得超過三日。

回族十分重視對亡人的紀念。亡人歸葬後,早晚要在亡人的居室內誦經禮拜,為亡人向真主祈禱。亡後的頭七、三七、四十日、百日、週年、三年要請阿訇到家中為亡人過“乜貼”,主麻日、開齋節、古爾邦節親人要上墳悼念亡人。

由於回族大部分散於全國各地,喪葬習俗也不盡相同。例如,大多數地區喪葬時家屬、近親要戴孝帽、穿孝衫,也有些地區視戴孝為異端,斥之為逆經叛教;北京牛街的回族有報孝地習慣,亡人卒後,身穿孝服的兒孫挨門逐户向遠親近戚報喪,出殯時,有的地方親屬有嚎啕痛器的習慣,多數地區認為沿途不可喧譁,只能默誦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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