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1998年有小時工説法嗎

1998年有小時工説法嗎

1998年有小時工説法,小時工指的是在僱主公司中以每小時計酬的工作方式,該工作方式已經存在了很長時間,不僅限於某一個時間段。當年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員工的工作時長和工資計算方式等相關問題,也包括了該工作方式的相關規則和條款。早在20世紀以前,歐美國家就已經出現了小時工這種僱傭關係,很多僱主公司在需要臨時勞動力的情況下便會選擇利用小時工這種工作方式。隨着時間的推移,該工作方式在全球範圍內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在深圳做小時工從一幾年開始的

在深圳做小時工從90年代開始的。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小時工制度在世界已被廣泛採用,所謂小時工,顧名思義,就是按小時計算報酬,幹幾小時的活,給幾小時的錢。

《勞動合同法》對“小時工”有何規定

《勞動合同法》對“小時工”有何規定?

1、什麼叫非全日制用工?

《勞動合同法》第一次通過法律的形式對非全日制用工進行規範,第68條對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義: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日常生活中,我們通常將非全日制用工稱之為“小時工”。

2、“小時工”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勞動關係嗎?

解答:與《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則對勞動關係的概念進行了全新的詮釋。它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仍為勞動關係,雙方可以訂立勞動合同。因此,從一定程度上講,“小時工”的法定化,突破了《勞動法》意義上勞動關係只能在一對一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規定。

3、“小時工”可以兼職嗎?

解答: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勞動合同法》從法律上確認了勞動者可以同時與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而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4、“小時工”可以與其他單位建立全日制用工關係嗎?

解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作為“小時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同時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勞動合同。這裏,與其他單位建立的勞動關係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勞動關係還是非全日制用工下的勞動關係,法律並未進一步作出規定。

一般來講,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係,由於時間上的要求,只能在全日制工作之餘,比如全日制用工下班之後,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關係,這實際上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兼職問題。因此,一旦與單位建立全日制用工關係,是否還能到其他單位做“小時工”,一般應以不影響該全日制用工的工作為前提;而且,必要時,還需要全日制用工單位的許可。

5、“小時工”訂立口頭協議行嗎?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69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因此,作為“小時工”可以與用人單位通過口頭約定的方式,建立和確定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而與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單位則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

6、“小時工”有試用期嗎?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70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因此,作為“小時工”,即使同時與多個單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係,各單位均不得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三個月以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其他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試用期。

7、“小時工”的工傷保險由誰繳費?

解答:需要明確的是,“小時工”的工傷保險費要由用人單位支付。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中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8、“小時工”的養老和醫療保險由誰繳費?

“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該條可以理解為:“小時工”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需要自己繳納,用人單位是不負擔的,因為保險費用已隨每小時的工資支付了。

9、“小時工”加班有加班費嗎?

解答:在全日制用工情況下,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而對於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來説,由於其實行的是小時工資制,可以不執行上述規定,但用人單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時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10、“小時工”工作期間,出了意外事故怎麼辦?

解答:“小時工”在工作期間一旦因工作原因發生意外事故,受到人身傷害,如果確定為工傷,勞動者就可依法享受用人單位此前為其辦理的工傷保險待遇。如果有明確的侵權人,同時可以向侵權人索賠。 那麼,假如用人單位未為“小時工”辦理工傷保險,“小時工”受的傷被確定為“工傷”怎麼辦呢?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仍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小時工”負擔相應費用。

11、用人單位終止用工,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嗎?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71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如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與此相反,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在大多數情況下,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從實質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而且,只要符合相關情形的規定,用人單位就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2、“小時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是多少天?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69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超過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應當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小時工和臨時工有什麼區別拜託了各位 謝謝

1、定義不同

小時工是指某些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來獲得收入的勞動者。

臨時工泛指在工作場所裏非正式僱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臨時工又分成約聘僱員與人力派遣兩類。聘用臨時工的目的事為了處理短期出現的額外工作,例如因為長工放產假,所以聘臨時工當替工。

2、優點不同

臨時工優點:工作輕鬆工資高。因為是臨時的,所以很多工作都很簡單,太難的臨時工也不會做,且臨時工的工資相對較高。

小時工優點:用工靈活;新酬按小時計算。

3、缺點不同

小時工缺點:工作穩定性不好。

臨時工缺點:沒有正式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小時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臨時工

小時工和正式工有什麼區別?

1、定位不同

小時工是指某些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來獲得收入的勞動者;

正式員工是指通過試用期考察後被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

2、合同數量不同

小時工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其中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五項必備條款;

正式工被公司錄用後,公司會與之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但不可與多個單位建立關係。

3、試用期不同

小時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當正式工前,公司為了考察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為人處世情況而會給予一定的試用期(從幾天到三個月不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正式員工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小時工

小時工合法嗎?

公司大量用小時工應該是合法的 ,只要公司在用工的時候雙方同意按小時計算工資結算,工資就應該是合法的 ,因為企業的生存在乎節約成本 ,如果用臨時工能解決生產的問題,那麼對公司來説是很划算的,這樣能節約很多合同工的成本開支,這樣對企業的生存和競爭力都有很大益處。

小時工和正式工區別

一、小時工和正式工區別是什麼

1、小時工和正式工的區別如下:

(1)工作時間的不同。小時工工作時間靈活,按小時計算工資;而正式工一般都是按月或者按年計算工作工資;

(2)工作穩定性的不同。企業在臨時性、季節性崗位上都使用小時工,一旦工作結束,即行辭退;而正式員工是通過試用期考察後被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而被公司錄用後,公司會與之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3)待遇不同。小時工享受不到正式員工的待遇;

(4)休假不同。正式工要跟隨公司的休假制度休假,平時休假和請假都要走程序或者通過上級領導審批;而小時工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休假時間,只要約定的事情做完就可以隨時休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二、作為勞動者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主要有以下途徑:

1、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武器;

2、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勞動者要及時通過公權力途徑來解決。

“打工界”怪象:“小時工”普遍出現,是社會不斷髮展的結果嗎?

小時工嚴格説起來算是服務行業的人員,工作特點不穩定、不固定,薪資按照個人付出的時間來計算。而小時工的增多,對於社會的發展而言,到底有什麼影響?這能夠説明我們社會在不斷進步嘛?

從福利待遇以及薪資情況來看,小時工的基本薪資是很難維持的。他們工作不定時,工作量不同,所拿到的薪資也不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該企業也不會為這些小時工繳納保險、社保以及公積金等等,這對於企業的發展而言,確實有很重要的影響。

而我們卻看到,即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有很多人選擇去做小時工,這究竟是為什麼?

一、小時工工資並不低

不少人會以為小時工的工資會很少,其實不是這樣的。小時工是按照每個小時的工作,以時間為單位計算薪酬的,總體計算,並不會比全職工作者低。大家也能看到,還有不少小時工的月工資會比全職工作者人的薪資高,能夠看得出來,小時工的工資並不低。

就比如説,在大家所熟知的電子廠工作,即便是兼職人員,他們的工資有的時候也會比正式工人的薪資高。不過,雖然薪資高,但是也有一些福利,他們是沒有的。

二、工作時間自由

正式員工是需要上班打卡,按時下班的。而小時工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去調節工作以及休息的時候,每天的時間都可以自由分配,總體看起來還是比正式員工自由很多。

儘管如此,現在還是有很多的人想要找到一份穩定且有保障的工作。因為小時工存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也就是,在企業不忙的時候,小時工基本不能保證每個月的收入。

而在市面上,大家看到小時工越來越多,相比較而言,能夠看得出來,聘請小時工要比正式員工付出的成本低很多,在不用給小時工購買社保和公積金的時候,就可以有很多的資金用於企業自身的發展。

目前我國的小時工市場管理並不是非常嚴格,小時工是社會快速發展之下的產物,對於勞務市場的發展來説,並不是非常有利。

而很多的求職者都想要一份比較穩定的工作,相對而言,小時工地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現代的市場,因此,對於很多企業的發展而言,還是不建議使用如此多的小時工,畢竟,企業的發展是看重長遠的發展,小時工雖然能夠節省成本,但是並不利於社會的長遠發展,也不利於自身的經濟效益。

總結

在現代化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小時工的增加也證明了這是社會發展的需求。但是對於個人以及企業的發展而言,最好還是謀求一份穩定的職位,企業為了長遠發展,更應該聘請職工。

小時工和暑假工有什麼區別嘛?

小時工和暑假工區別如下:

1、工作時間不同

是指在暑假期間從事某種工作的,一般學生居多;是一個時期的全職工種,假如離職,公司可能需要另外找人來做你現在的工作。

2、工作內容不同

暑假工作的工作就是入職人員做的工作一樣,然而臨時乾的活比較勞累,並且都是一些特別辛苦的活。

3、待遇也不同

暑假工的工資與正式工的工資是一樣的,然而臨時工的工資比較低,或者説沒有什麼保證,有可能會延發工資。

很多餐飲業是不招暑假工的,他們反而只説招兼職,很多同學不理解他們兩者的區別,因為兩者貌似也沒什麼不同嘛。其實,暑假工是這個暑假期間按照正常全職員工的時間上班的,兼職就不是隻有兩個月這麼短或者這麼長,有些也是短期兼職,只有幾天。

安陽小時工年齡有限制嗎

小時工年齡年滿不小於16週歲不大於65週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法定勞動年齡指年滿16週歲至退休年齡,有勞動能力的中國公民。退休年齡一般指男60週歲,女幹部身份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

小時工有有三倍工資的説法嗎?

小時工如果在節假日中的法定節假日工作的,至少有三倍工資;如果是在節假日中的休息日工作,也未被安排補休的,至少有雙倍的工資。具體的工資數額則由用人單位根據小時工的工作情況、單位的效益等因素合理地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1998年在中國確實存在小時工這一説法。小時工是指根據小時計酬的僱傭工人,他們通常以臨時工的身份被僱傭,工作時間和工資根據實際工作時數來確定。這種僱傭形式主要用於一些短期、臨時性的工作,如清潔、搬運、包裝等。在1998年以前和之後,小時工在中國的勞動市場上都是存在的一種就業形式。

在深圳做小時工從一幾年開始的

在深圳做小時工從90年代開始的。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小時工制度在世界已被廣泛採用,所謂小時工,顧名思義,就是按小時計算報酬,幹幾小時的活,給幾小時的錢。

《勞動合同法》對“小時工”有何規定

《勞動合同法》對“小時工”有何規定?

1、什麼叫非全日制用工?

《勞動合同法》第一次通過法律的形式對非全日制用工進行規範,第68條對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義: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日常生活中,我們通常將非全日制用工稱之為“小時工”。

2、“小時工”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勞動關係嗎?

解答:與《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則對勞動關係的概念進行了全新的詮釋。它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仍為勞動關係,雙方可以訂立勞動合同。因此,從一定程度上講,“小時工”的法定化,突破了《勞動法》意義上勞動關係只能在一對一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規定。

3、“小時工”可以兼職嗎?

解答: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勞動合同法》從法律上確認了勞動者可以同時與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而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4、“小時工”可以與其他單位建立全日制用工關係嗎?

解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作為“小時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同時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勞動合同。這裏,與其他單位建立的勞動關係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勞動關係還是非全日制用工下的勞動關係,法律並未進一步作出規定。

一般來講,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係,由於時間上的要求,只能在全日制工作之餘,比如全日制用工下班之後,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關係,這實際上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兼職問題。因此,一旦與單位建立全日制用工關係,是否還能到其他單位做“小時工”,一般應以不影響該全日制用工的工作為前提;而且,必要時,還需要全日制用工單位的許可。

5、“小時工”訂立口頭協議行嗎?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69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因此,作為“小時工”可以與用人單位通過口頭約定的方式,建立和確定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而與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單位則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

6、“小時工”有試用期嗎?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70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因此,作為“小時工”,即使同時與多個單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係,各單位均不得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三個月以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其他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試用期。

7、“小時工”的工傷保險由誰繳費?

解答:需要明確的是,“小時工”的工傷保險費要由用人單位支付。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中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8、“小時工”的養老和醫療保險由誰繳費?

“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該條可以理解為:“小時工”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需要自己繳納,用人單位是不負擔的,因為保險費用已隨每小時的工資支付了。

9、“小時工”加班有加班費嗎?

解答:在全日制用工情況下,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而對於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來説,由於其實行的是小時工資制,可以不執行上述規定,但用人單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時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10、“小時工”工作期間,出了意外事故怎麼辦?

解答:“小時工”在工作期間一旦因工作原因發生意外事故,受到人身傷害,如果確定為工傷,勞動者就可依法享受用人單位此前為其辦理的工傷保險待遇。如果有明確的侵權人,同時可以向侵權人索賠。 那麼,假如用人單位未為“小時工”辦理工傷保險,“小時工”受的傷被確定為“工傷”怎麼辦呢?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仍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小時工”負擔相應費用。

11、用人單位終止用工,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嗎?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71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如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與此相反,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在大多數情況下,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從實質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而且,只要符合相關情形的規定,用人單位就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2、“小時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是多少天?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69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超過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應當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小時工和臨時工有什麼區別拜託了各位 謝謝

1、定義不同

小時工是指某些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來獲得收入的勞動者。

臨時工泛指在工作場所裏非正式僱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臨時工又分成約聘僱員與人力派遣兩類。聘用臨時工的目的事為了處理短期出現的額外工作,例如因為長工放產假,所以聘臨時工當替工。

2、優點不同

臨時工優點:工作輕鬆工資高。因為是臨時的,所以很多工作都很簡單,太難的臨時工也不會做,且臨時工的工資相對較高。

小時工優點:用工靈活;新酬按小時計算。

3、缺點不同

小時工缺點:工作穩定性不好。

臨時工缺點:沒有正式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小時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臨時工

小時工和正式工有什麼區別?

1、定位不同

小時工是指某些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來獲得收入的勞動者;

正式員工是指通過試用期考察後被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

2、合同數量不同

小時工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其中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五項必備條款;

正式工被公司錄用後,公司會與之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但不可與多個單位建立關係。

3、試用期不同

小時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當正式工前,公司為了考察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為人處世情況而會給予一定的試用期(從幾天到三個月不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正式員工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小時工

小時工合法嗎?

公司大量用小時工應該是合法的 ,只要公司在用工的時候雙方同意按小時計算工資結算,工資就應該是合法的 ,因為企業的生存在乎節約成本 ,如果用臨時工能解決生產的問題,那麼對公司來説是很划算的,這樣能節約很多合同工的成本開支,這樣對企業的生存和競爭力都有很大益處。

小時工和正式工區別

一、小時工和正式工區別是什麼

1、小時工和正式工的區別如下:

(1)工作時間的不同。小時工工作時間靈活,按小時計算工資;而正式工一般都是按月或者按年計算工作工資;

(2)工作穩定性的不同。企業在臨時性、季節性崗位上都使用小時工,一旦工作結束,即行辭退;而正式員工是通過試用期考察後被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而被公司錄用後,公司會與之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3)待遇不同。小時工享受不到正式員工的待遇;

(4)休假不同。正式工要跟隨公司的休假制度休假,平時休假和請假都要走程序或者通過上級領導審批;而小時工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休假時間,只要約定的事情做完就可以隨時休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二、作為勞動者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主要有以下途徑:

1、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武器;

2、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勞動者要及時通過公權力途徑來解決。

“打工界”怪象:“小時工”普遍出現,是社會不斷髮展的結果嗎?

小時工嚴格説起來算是服務行業的人員,工作特點不穩定、不固定,薪資按照個人付出的時間來計算。而小時工的增多,對於社會的發展而言,到底有什麼影響?這能夠説明我們社會在不斷進步嘛?

從福利待遇以及薪資情況來看,小時工的基本薪資是很難維持的。他們工作不定時,工作量不同,所拿到的薪資也不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該企業也不會為這些小時工繳納保險、社保以及公積金等等,這對於企業的發展而言,確實有很重要的影響。

而我們卻看到,即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有很多人選擇去做小時工,這究竟是為什麼?

一、小時工工資並不低

不少人會以為小時工的工資會很少,其實不是這樣的。小時工是按照每個小時的工作,以時間為單位計算薪酬的,總體計算,並不會比全職工作者低。大家也能看到,還有不少小時工的月工資會比全職工作者人的薪資高,能夠看得出來,小時工的工資並不低。

就比如説,在大家所熟知的電子廠工作,即便是兼職人員,他們的工資有的時候也會比正式工人的薪資高。不過,雖然薪資高,但是也有一些福利,他們是沒有的。

二、工作時間自由

正式員工是需要上班打卡,按時下班的。而小時工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去調節工作以及休息的時候,每天的時間都可以自由分配,總體看起來還是比正式員工自由很多。

儘管如此,現在還是有很多的人想要找到一份穩定且有保障的工作。因為小時工存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也就是,在企業不忙的時候,小時工基本不能保證每個月的收入。

而在市面上,大家看到小時工越來越多,相比較而言,能夠看得出來,聘請小時工要比正式員工付出的成本低很多,在不用給小時工購買社保和公積金的時候,就可以有很多的資金用於企業自身的發展。

目前我國的小時工市場管理並不是非常嚴格,小時工是社會快速發展之下的產物,對於勞務市場的發展來説,並不是非常有利。

而很多的求職者都想要一份比較穩定的工作,相對而言,小時工地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現代的市場,因此,對於很多企業的發展而言,還是不建議使用如此多的小時工,畢竟,企業的發展是看重長遠的發展,小時工雖然能夠節省成本,但是並不利於社會的長遠發展,也不利於自身的經濟效益。

總結

在現代化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小時工的增加也證明了這是社會發展的需求。但是對於個人以及企業的發展而言,最好還是謀求一份穩定的職位,企業為了長遠發展,更應該聘請職工。

小時工和暑假工有什麼區別嘛?

小時工和暑假工區別如下:

1、工作時間不同

是指在暑假期間從事某種工作的,一般學生居多;是一個時期的全職工種,假如離職,公司可能需要另外找人來做你現在的工作。

2、工作內容不同

暑假工作的工作就是入職人員做的工作一樣,然而臨時乾的活比較勞累,並且都是一些特別辛苦的活。

3、待遇也不同

暑假工的工資與正式工的工資是一樣的,然而臨時工的工資比較低,或者説沒有什麼保證,有可能會延發工資。

很多餐飲業是不招暑假工的,他們反而只説招兼職,很多同學不理解他們兩者的區別,因為兩者貌似也沒什麼不同嘛。其實,暑假工是這個暑假期間按照正常全職員工的時間上班的,兼職就不是隻有兩個月這麼短或者這麼長,有些也是短期兼職,只有幾天。

安陽小時工年齡有限制嗎

小時工年齡年滿不小於16週歲不大於65週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法定勞動年齡指年滿16週歲至退休年齡,有勞動能力的中國公民。退休年齡一般指男60週歲,女幹部身份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

小時工有有三倍工資的説法嗎?

小時工如果在節假日中的法定節假日工作的,至少有三倍工資;如果是在節假日中的休息日工作,也未被安排補休的,至少有雙倍的工資。具體的工資數額則由用人單位根據小時工的工作情況、單位的效益等因素合理地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TAG標籤:小時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