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起訴離婚期間有借的債務怎麼計算

離婚訴訟期間借的外債,一般不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的。

一、男方結婚借的外債婚後女方是否需要還

男方結婚借的外債婚後女方是否需要還,要分情況而定:

1、如果是婚前個人所負的債務,則一般會視為個人債務,配偶不用償還;

2、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要承擔共同償還的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二、男方有債務離婚女方有責任嗎

看債務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用於共同生活才需要分配。一、借款“説不清”,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論處夫妻一方就對應債務的免責條件為:要麼是已經讓第三人知道財產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承擔的約定要麼是債務沒有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如果債權人並不知道夫妻之間對於財產的約定,而借款確已用於婚後家庭生活的,則歸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都要承擔還款的責任。二、欠款“道不明”,應按夫妻共同債務承擔雖然夫妻一方經營所負債務,可以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一方個人清償,但必須是以“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為前提。三、債務“已分割”,同樣必須承擔償還責任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也就是説,一般情況下,即使夫妻財產已經分割了,對於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都要承擔償還責任。

三、離婚了債務男方不認怎麼辦?

在離婚時,有債務,但男方不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證明該筆債務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男方應當和女方共同償還的。夫妻一方在結婚期間,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應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不能完全清償的,應當達成清償協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起訴離婚期間有借的債務怎麼計算

TAG標籤:計算 債務 離婚 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