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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説明怎麼寫

1. 未婚證明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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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説明怎麼寫

未婚證明格式範文

未婚公證書

()ΧΧ字第ΧΧ號

根據ΧΧ單位證明(或經調查),茲證明ΧΧΧ(男或女,現住ΧΧ省ΧΧ市ΧΧ街ΧΧ號)至ΧΧ年Χ月Χ日(單位出具的證明或公證處查證的時間)未曾登記結婚。ΧΧΧ的父親是ΧΧΧ,ΧΧΧ的母親是ΧΧΧ。

中華人民共和國ΧΧ省ΧΧ市(縣)

村委會開的未婚證明

關於XXX同志未婚情況的證明

XXX,性別 ,19XX年X月X日出生,為我村第X村民小組村民.於XXXX年X月X日,於XXX學校畢業,現與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獨立生活),至今沿未結婚.

特此證明

XX市XX縣XX村民委員會

XXXX年X月X日(此處加蓋村委會公章)

計劃生育辦公室開的未婚證明

未婚證明

校計劃生育辦公室:

我單位教職工 同志,性別 ,生於 年 月 日,身份證號 ,截止目前未婚。

特此證明。

本人單位(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計劃生育委員會(章)

計生委員簽字: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證明須填寫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留存校計生辦。

2. 未婚證明怎麼寫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一)

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為***,户口所在地***。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聲明,經查閲我婚姻登記機關從***年***月至今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發現當事人有(結婚/離婚或喪偶後再婚)登記記錄。

此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登記機關所轄範圍內目前無結婚登記記錄。

***民政局(公章)

***年***月***日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二)

***,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為***,現住***市區,至***年***月***日未曾登記結婚。

特此證明!

***民政局(公章)

***年***月***日

3. 個人未婚證明怎麼寫

“個人未婚證明”在法律上的全名叫做“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證明截止到某個時間段當事人是否在民政部門有過婚姻登記記錄的書面證明。證明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住址、婚姻現狀等。該證明目前一般由當事人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户口本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並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民政部門有統一的格式文本,不需個人書寫。

4. 未婚證明格式怎麼寫

未婚證明樣本 首先,未婚證明全稱是“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其次,莆田市民政局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大致如下: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當事人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户口所在地 , 未婚證明樣本。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聲明,經查閲我婚姻登記機關從 年 月至今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發現當事人有 (結婚/離婚或喪偶後再婚)登記記錄。 此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登記機關所轄範圍內目前無結婚登記記錄。

出證機關: 年 月 日 格式如下—— 未婚證明書 **(性別,出生年 月 日,現住**市區)至*年*月*日未曾登記結婚 **村委會(公章)【或**街道居委會】 *年*月*日 下方加蓋民政部門“情況屬實”證明的公章就行了。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當事人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户口所在地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聲明,經查閲我婚姻登記機關從 年 月至今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發現當事人有 (結婚/離婚或喪偶後再婚)登記記錄。

此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登記機關所轄範圍內目前無結婚登記記錄。 出證機關:職工未婚證明範本 未婚證明範本: 茲有我單位員工_____ _____向貴行申請個人___________貸款,現特此證明如下:茲證明我單位_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從未登記結婚; □離異後未再登記結婚; □喪偶後未再登記結婚。

我單位對所提供證明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單位填寫人簽章: 單位組織(人事、保衞科)章 年 月 日 未婚公證書 ()ΧΧ字第ΧΧ號 根據ΧΧ單位證明(或經調查),茲證明ΧΧΧ(男或女,現住ΧΧ省ΧΧ市ΧΧ街ΧΧ號)至ΧΧ年Χ月Χ日(單位出具的證明或公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ΧΧ省ΧΧ市(縣) 村委會開的未婚證明 關於XXX同志未婚情況的證明 XXX,性別 ,19XX年X月X日出生,為我村第X村民小組村民.於XXXX年X月X日,於XXX學校畢業,現與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獨立生活),至今沿未結婚. 特此證明 XX市XX縣XX村民委員會 XXXX年X月X日(此處加蓋村委會公章) 計劃生育辦公室開的未婚證明。

5. 未婚證明怎麼寫,未婚證明在哪裏開

未婚證明又叫做”單身證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證明當事人截止到某個時間是否在民政部門有過婚姻登記的書面證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開具。但未婚證明即將成為歷史,根據2015年9月 15日民函【2015】266號《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文件發佈之日起,除對涉台公證事項和哈薩克斯坦等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以保障大陸居民及我國公民的合法權益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樣式,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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