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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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按揭條件

年滿18年週歲—60週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證明。

銀行按揭條件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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