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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修改規範

程序修改規範:

程序修改規範

1、 簡單性

使PLC程序儘可能簡單。簡單的含義就是儘可能的使用標準化的程序框架,儘可能使用簡單的指令。要想程序簡單,從大的方面講,要優化程序結構,用流程控制指令簡化程序,從小的方面講還要用功能強的指令取代功能單一的指令,以及注意指令的安排順序等。

2、可讀性

要求所設計的程序可讀性要好。這不僅便於程序設計者加深對程序的理解,便於調試,而且,還要便於別人讀懂你的程序,便於使用者維護。必要時,也可使程序推廣。要使程序可讀性好,所設計的程序就要儘可能清晰。要注意層次,實現模塊化,以至於用面向對象的方法進行設計。要多用一些標準的設計。

3、正確性

如遇特殊情況下采用語言編程,多數情況下請使用梯形圖編程,方便閲讀。再就是I/O分配要有規律性,便於記憶與理解。必要時,還要做一些註釋工作。內部器件的使用也要講規律性,不要隨便地拿來就用。可讀性在程序設計開始時就要注意。這不易完全做到。因為在程序調試的過程中,指令的增減,內部器件的使用變化,可能使原較清晰的程序,變的有些亂。所以在設計時就對調試增減留有一定的餘地,然後調試完畢後再做一下整理,這樣所設計的程序具有更高的質量。

4、可靠性

程序不僅要正確,還要可靠。可靠反映着PLC程序的穩定性,這也是對PLC程序的基本要求。有的PLC程序,在正常的工作條件下或合法操作時能正確工作,而出現非正常工作條件(如臨時停電,又很快再通電)或進行非法操作(如一些按鈕不按順序按,或同時按若干按鈕)後,程序就不能正常工作了。這種程序,就不大可靠,或説不穩定,就是不好的程序。好的PLC程序對非正常工作條件出現,能予以識別,並能使其與正常條件銜接,可使程序適應於多種情況。好的PLC程序對非法操作能予以拒絕,且不留下“痕跡”。只接受合法操作。聯鎖是拒絕非法操作常用的手段,繼電電路常用這個方法,PLC也可繼承這個方法。

5、易改性

要使程序易改,也就是要便於修改。PLC的特點之一就是方便,可靈活地適用於各種情況。其辦法就是靠修改或重新設計程序。重新設計程序用於改變PLC工藝的用途要求的情況,不僅程序重編,而且I/O也要重新分配。多數情況下不需要重編程序,作一些修改就可以了。這就要求程序具有易性,便於修改。易改也就是彈性,要求只要作很少的改動,即可達到改變參數或理改動作的目的。

6、擴展性

許多程序可能在進現場之前都已經編好,但是到了現場,可能還需要添加另外的程序,為了避免打亂整套系統的結構,需要在每個功能區預留一定的空間作為備用。硬件上留出足夠的餘量,軟件在編寫的時候把手動,自動,半自動考慮好,位置留出來。

7、完備報警系統

PLC系統往往用於工業環境中,每一次的事故都會造成或大或小的損失,為了做到事故預處理或者在事故中將損失降到最小,必須重視PLC的報警和保護,在此將其摘出來作為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8、程序模擬

為了保證現場的調試進度或者給客户展示,往往在進現場之前,要對自己的程序進行全自動的模擬。為此需要在程序中加入模擬程序部分,模擬程序部分在正常現場運行之後斷開。/作者/日期信息/版本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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