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鑫祥17詳細介紹
投保年齡:出生滿28天-55週歲;
保險期間:20年、30年、至55週歲、至60週歲、至65週歲;
交費期間:5年交、10年交、20年交;
交費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最低保額要求:1萬;
【保險責任】
1、滿期金:滿期生存,給付2倍基本保額,合同終止。
2、身故金:未滿18週歲身故返還已交保費,合同終止。已滿18週歲身故,給付3倍基本保額,合同終止。
3、45種重疾:等待期(90天)內確診,不承擔責任,退還附加合同現金價值,附加合同終止(因意外發生上述情形的,無等待期限制)。等待期後確診,按3倍附加合同基本保額給付。
4、保單紅利:可參與分配保險公司分紅保險業務可分配盈餘,分紅是不確定的。
5、轉換年金:受益人在領取保險金時,可以一次性領取,或者選擇轉換年金,將領取的保險金作爲一次交清的保費購買轉換年金保險。轉換年金領取方式有月領、保證領取10年、保證領取20年等五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