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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禮樂制度範文

古代禮樂制度可以分爲三個部分來描寫,首先可以描寫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個可以描寫具體有哪些制度,第三個可以描寫有哪些特別注意事項。

禮樂制度合集1

禮樂制度”的創始人和奠基人是周公。

武王伐紂後不久,周武王去世傳位於周成王,因成王年幼,命周公周武王之弟輔政。之後N多歷史證明,相對戰爭善後工作而言,戰爭本身反而是簡單的。周武王立下不世之功便撒手人寰,把燙手的山芋一腳踢給了自己的弟弟。當時,擺在周公面前有兩大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如何向天下解釋周王朝政權的合法性問題;而是如何避免周人重蹈商人的覆轍,保證天下長治久安,政權千秋萬代的問題。周公創造性地設立一整套的理論體系和意識形態,將兩大難題合二爲一,一併解決。這就是“禮樂制度”,也是儒家思想的前身。

周公的理論從講故事開始,故事大概是這樣。

上有天,下有地,天圓地方。圓的天猶如鍋蓋扣在方的地上,所漏四角爲四海,所以整個世界稱爲“天下”,也可稱爲“四海之內”。世界的中心在今天河南登封市,登封的地下有一塊巨石稱爲“地膽”,與天上的“天星”遙相呼應。據說周公親自做過試驗,從地膽往東西南北四個方向走到天邊的距離完全一樣。哈哈...,小朋友,你們相信嗎?不管你信不信,當時的人們可都相信了。

接下來,天下是誰的?天的。咦,被商人統治多年的民衆貌似比較容易接受這個說法,看來周公也是投其所好。天能夠直接統治和管理天下嗎?不能,因爲天是高高在上的,是神祕莫測的。那麼天下由誰來統治和管理呢?天子天的嫡長子。天授權自己的嫡長子代爲行使天下的管理權,稱爲“天命”。所謂“天命難違”,就是你不想幹也得幹,感覺好像周人得了天下,周武王和成王成爲天下至尊,多大不情願似的。那天命是不是永恆的,一成不變的呢?不是,難道你沒有看到原來的天子商紂王,就被天收回了授權、革除了天命嗎?革除天命簡稱“革命”,這個詞一直沿用到今天。商紂王爲什麼被革命了呢?因爲他“失德”,就是失去德行,比如貪圖享樂不顧百姓死活,踐踏生命大搞人牲和人殉等,都是失德的行爲。商紂王失德被革命,讓有德的周武王取而代之。周王朝政權合法性的問題就得到圓滿的回答和解決。

接着來,天爲何要把天命授予天子天的嫡長子,而不是授予別的兒子?周公創造“一夫一妻多妾制”、“嫡長子繼承製”“父權制”一整套理論支撐他的說法。貴族男人只能有一名正式的妻子,但可以有多名側室稱爲“妾”。正妻所生第一個兒子爲嫡長子,其他兒子爲次子,妾所生的兒子爲庶子。例如,無論從相貌、學問、能力各方面,袁紹都要比袁術出色,年齡也要大一些,但袁術卻十分瞧不起袁紹,就因爲袁術是嫡子,而袁紹是庶子,地位高下立判。嫡長子具有權力和財富的繼承權,然後再將這一切傳給自己的嫡長子,以此類推形成的系統,就叫“嫡系”。今天依然將最親密的、最忠誠的隊伍叫做“嫡系部隊”,就是源自於此。當然,之前所講都是建立在男性掌握社會主導權的前提之下。

天授予嫡長子天命後,天的次子和庶子怎麼辦呢?封爲諸侯。所謂“諸侯”,就是諸多的侯。因爲嫡長子只有一個,次子和庶子則可能有一大堆。根據這套理論,諸侯再分封士大夫。於是天子擁有天下,諸侯建國,士大夫立家,都擁有自己的領地,也都享有領地的所有權和管轄權。直到士大夫往下已無土地可分,便形成了貴族中最末階層士族階層。士族階層作爲貴族中唯一的無產階級,沒有土地和其他資產可以管理,只能修煉完善自身。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就從此而來。這樣以來,相鄰的國或者相鄰的家,其所有人和統治者都是哥們弟兄或父子叔侄,一來相互之間相安無事,二來一旦有外敵入侵,便上陣父子兵、打仗親兄弟。

這就是周公的偉大創舉封建制度。

封建制度是周公禮樂制度的重要組成,主要體現“禮”的部分,以血緣關係爲紐帶,創建了社會體系、明確了社會階層、分配了社會資源,將權力層層分包下去,落了個皆大歡喜。

可是,在封建分封制的體制下,大家都各有自己的小圈子,過自己的小日子,整個天下豈不成了一盤散沙?

靠什麼來解決這個問題呢?樂。

周人之前的商人是崇拜鬼神的,認爲世界被一種冥冥的力量所控制。以周公爲代表的周人則看破此事,你商人對上天和鬼神畢恭畢敬,請了那麼多大餐(參照之前《細說“犧牲”》),上天還不是讓我們周人取而代之了嗎?可見上天是靠不住的!上天靠不住,鬼神不可信,是不是就不必進行祭祀活動了?不是。祭祀活動作爲一種集體活動,發揮着聚集人心、統一思想、規範行爲等重要的作用。所以,周人雖然對鬼神嗤之以鼻,卻並不反對祭祀活動。而在祭祀活動中,音樂是必不可少的,後來發展到幾乎任何活動都得配以相應的音樂。在包括但不限於祭祀的各種活動中,人們按照禮法制的要求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再配上或莊嚴肅穆、或輕鬆歡快的音樂,氣勢雄偉而不失格調,尊卑有序而不失尊嚴。不同階層的人享受同樣的音樂,同樣的音樂又給人同樣的快樂。拉近了不同階層之間的心理距離,位居高位也不高人一等,身居下層也不低人一頭。不平等的社會又好像無比的和諧。

這就是“樂”的作用。“禮”將權力分下去,“樂”將人心聚集起來,二者對立又統一。“禮”是思想、是制度、是看不見摸不着的東西,“樂”是形式、是表現、是可以親身感受的東西,二者相輔又相成。

偉大的周公,用這套理論維護了周朝近800年的統治,也爲後來震古鑠今的儒家思想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然而,看上去嚴絲合縫、間不容髮的理論,到了春秋時期怎麼就轟然坍塌、支離破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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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禮樂制度範文

禮樂制度合集2

禮樂始自夏商,到周朝初期周公“制禮作樂”形成獨有文化體系,後經孔子和孟子承前啓後,聚合前人的精髓創建以禮樂仁義爲核心的儒學文化系統,從而得以傳承發展至今,是中國古代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華民族的“禮樂文化”,奠定了中國成爲“禮樂之邦”,也被稱之爲“禮儀之邦”。

爲了徹底搞清楚禮樂及禮樂制度的相關問題,小編拜讀了項陽老師的《中國禮樂制度四階段論綱》,和大家分享一下。

何爲禮樂?

學界認爲禮樂生成於夏商,確立於周公制禮作樂。所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在國家首要大事祭祀儀式中所用的樂當然是爲禮樂,而且祭祀儀式中所用禮樂是禮樂整體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這樣講還是因爲除了祭祀儀式之外,在“國之小事”等多種禮儀場合所用的樂也是禮樂。這些禮不是國之大事之禮,然而,不管國之大事還是國之小事,既然都納入國家禮制系統,則應視之爲

禮制體系的整體,凡在國家禮制規定性中所用的樂,都應稱之爲禮樂,國家禮樂顯現出豐富性的內涵。

禮樂制度的確定期

如果說,中國禮樂制度確立之後有着三千載的貫穿,而不是隨着戰國的結束而消亡,那麼,就應該審視禮樂制度有着怎樣的起伏變化,釐清其發展演化的脈絡。

在這種意義上,項陽老師將兩週定爲禮樂制度的確立期。雖然周公制禮作樂使禮樂制度彰顯,經歷了八百年又由於所謂“禮崩樂壞”似乎使禮樂制度消解,其實這只不過是顯示了禮樂制度第一個“週期”的變化,諸侯以降各等級所偕越的是“周之禮”,壞掉的是“周之樂”,但國家必有禮樂之觀念已經是根深蒂固,非但沒有降解,而是被後世統治者不斷加人新的理解與詮釋,並有制度和音樂本體實踐上加以保障,因此,從整體意義上講,禮樂制度其實是經歷了一次轉型。

這種轉型包括理念上的變化,諸如國家祭祀中所用的禮樂“六代樂舞”不再相沿、也不相傳,是隨朝代更替而改變,所謂“秦、漢、魏、晉代有加減……有帝王爲治,禮樂不相沿。”(《魏書》)

從樂隊組合上也顯示這種轉型的意義。兩週時期由於金石樂懸作爲制度下重器,在士以上階層中雖然依制排列的方位有異、數量多寡不同、卻可以普遍擁有,所謂“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辨其聲”,這就造成樂懸擁有者無論哪一種樣式的禮樂、甚至俗樂都會使用這樣的樂隊組合形式。

禮樂制度的演化期

項陽老師將秦漢到南北朝時期定爲禮樂制度的演化期,這樣講是因爲這一時期有轉型的特徵,沒有定型而爲後世全盤接受和效法的整體把握。秦漢到南北朝時期,宮廷太常系統實際上一直在對禮制加以改造,如此具有“合併同類項”的意義,在反覆與遊移中逐漸向五禮歸攏,換言之,即是將兩週時期所用更多禮的類型歸至五禮類下。(以祭祀之事爲吉禮、喪葬之事爲凶禮,軍旅之事爲軍禮,賓客之事爲賓禮,冠婚之事爲嘉禮,合稱五禮。)

從用樂的角度講來,更是可以顯現這一時期處於演化的過程之中,這一時期與兩週最大的差異在於鼓吹樂的出現。以及,秦漢以降那種金石樂懸作爲士以上社會人士普遍擁有的制度規定性不再,這大概是那些視擁有樂懸爲禮樂標誌物的研究者認爲禮樂制度消解的一個動因。然而,這種“金石以動之,絲竹以行之”的樂隊組合並非不存在,只不過不再具有兩週時期被廣泛運用的普適性意義,這種樂隊組合更多用於宮廷和王府一級,這就顯得越來越小衆化,雖然至高無上,卻有些“不食人間煙火”,馬王堆、南越王、洛莊等漢墓中出土的樂懸可以明確反映這一點,這是我們所講從樂本體上認知禮制變化處於演化期的道理。

禮樂制度的定型期

從樂的視角認知並從禮制上綜合考量,項陽老師認爲隋唐可視爲禮樂制度的定型期,亦可稱之爲成熟期。這樣認知出於以下考量。我們看到,《隋書》記載時人理念對禮樂之定型有着至關重要的影響。先是隋人在承繼南朝舊樂時認定了“華夏正聲”的存在,敏銳地提到了清商曲爲“漢來舊曲”,無論樂曲還是樂器都是爲“華夏正聲”。這種理念的出現對後世無論樂調的承繼、樂曲的創制以及樂器的使用都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

《隋書》中提出的另外一個重要理念“雅樂爲國樂”。究竟禮樂與雅樂的概念哪一個爲大呢?顯然應該是禮樂概念爲大,即禮樂涵蓋了雅樂,雅樂是爲禮樂的有機組成部分。人們之所以將禮樂與雅樂的概念混用,更多還在於講話與認知時的語境,即在某種本來就是禮的場合,獨有雅樂在場,如此說法不爲錯,但從整體說來,辨清禮樂與雅樂的關係還是非常必要。

《隋書》中的認定使得一個上千載沒有說清楚的概念得以明晰,這是文獻中首次出現“國樂”的概念。所謂國樂,應該是在國家重要的儀式場合代表國家形象而以樂的形式存在者,諸如我們現在的國歌具有同樣的含義。

有了漢魏南北朝之演化,隋代之新認知,從理念上對於“華夏正聲”和“國樂以雅爲稱”有精到的把握,進人唐代又有百年之探索實踐,最終形成《大唐開元禮》中的用樂樣態:專門爲此設定樂署歸之兩種不同樂隊組合並負責管理演練,以及創制相關禮儀中所用樂曲,使之服務於國家所需功能性禮儀的狀況。至此,五禮及其用樂的理念、形式得以定型,這是我們將隋唐時期視爲禮樂定型階段的根本理由。

 禮樂制度合集3

禮樂制度的解體或消亡時期

宋至清近千年,是爲禮樂制度的持續發展直至隨封建社會解體而或稱消亡、或稱被民間禮俗變化接衍的時期。

首先,從宋至清一直延續的是隋唐定型之後的五禮及其用樂制度,而且不斷有人對此進行新的診釋,諸如《五禮通考》等著述的存在,顯示對既有理念的認同。

第二點是爲鼓吹樂在發展中的變化,即唐代在太常寺屬下鼓吹署管理的鼓吹樂,在宋代曾一度歸至教坊,一段時間之後又將教坊迴歸太常管理,這是管理機構所產生的變化,但最終還是回到太常,則說明對於鼓吹樂的性質還是被認同爲禮樂者。

第三點是關於鼓吹樂自身的變化,宋金時期,從西域傳人一種新的吹奏樂器開始廣泛應用於鼓吹樂隊中,這就是在史書中被稱之爲“金口角”、“蘇爾奈”、“喇叭”的嗩吶。這種樂器的出,豐富了鼓吹樂隊領奏樂器,在既有笙管笛組合的基礎上延展出嗩吶、笙、笛領銜之樂隊多種樣態與其並列。王磐的《朝天子詠喇叭》雲:“喇叭,鎖那,曲兒小腔兒大。官船來往亂如麻,全仗您擡聲價。軍聽了軍愁,民聽了民怕,那裏去辨什麼真共假?眼見得吹翻了這家,吹傷了那家,只吹得水盡鵝飛罷!”這是對嗩吶進人鼓吹樂隊主流的生動寫照。

持續發展中的第四點亦非常重要,那就是從明代《太常續考》中我們能夠比較全面地把握吉禮用樂的樂曲全貌,以樂譜記錄的形式而存在,這在既有禮書中如此全面記錄吉禮樂曲尚屬首次。

隨着大清帝國的解體,歷經三千餘載、中國傳統社會的禮樂制度在國家意義上得以壽終正寢。這種禮制下的禮樂經歷了確立、演化、定型、持續發展直至消解四個階段,在成就了禮樂文明作爲中華文明有機組成部分的同時,也見證了傳統中華文明的興衰演化,但不管怎樣講,畢竟禮樂文明的豐富內涵已經深深融人中華文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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