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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涉外婚姻應準備的證件有哪些

涉外婚姻需要的證件根據當事人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對於中國公民,需要提供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而對於外國人和外籍華人,則需要提供護照或其他身份證件、居留證件、經認證的婚姻狀況證明以及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境外結婚證的認證可以通過委託國外律師公證人、國外外交部以及中國駐外使領館進行。在辦理涉外結婚登記時,還需要繳納結婚證的工本費。

法律分析

一、涉外婚姻需要什麼證件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人、外籍華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二、境外結婚證如何得到認證

國外結婚證書的認證:

(一)委託國外律師公證人將國外註冊的結婚證書進行公證;

(二)委託國外律師將經過公證的結婚註冊證書在該國外交部進行公證;

(三)委託國外律師將經過該國外交部公證過的註冊證書在中國駐該國使領館進行認證;

(四)國外律師將認證過的法律文書寄回國內,成為向法院立案的依據。

在辦理涉外結婚登記的時候,根據當事人身份的不同,需要提供的證件也不一樣。這其中主要是區分了大陸居民與外國人、外籍華人等等。同時在辦理結婚登記的過程中也是需要交納手續費的,也就是結婚證的工本費9元。

結語

涉外婚姻的證件要求因當事人身份而異。中國公民需提供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外國人、外籍華人需提供護照、居留證件、經認證的婚姻狀況證明等。境外結婚證的認證可通過委託律師或外交部進行公證和認證。辦理涉外結婚登記需交納結婚證工本費9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條 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臺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可以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為男女雙方均居住於駐在國的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

辦理涉外婚姻應準備的證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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