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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年檢

車輛年檢

車輛年檢規定:1、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年檢驗2次。2、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3、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5、機動車年審時間根據新車入户的時間而定,如機動車行駛證的登記初始日期是2007年6月,那麼,車輛年檢的時間就是每年6月。同時,按照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也就是説如6月參加年審的車輛,可在4、5、6月前往檢測線參加年檢。8、年檢交費9、各類出租車、大型客車、貨運車輛車門兩側噴刷單位名稱字體、規格,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掛車後車廂粘貼放大號字體、顏色和規格,均應符合有關規定。10、車輛號牌破損、褪色,須到轄區車管所辦理換領號牌手續,更換號牌後方可參加檢驗。 11、因赴外省市作業不能返孝參加年檢車輛(大型載客汽車、校車除外),應由車主持登記證書或行駛證到車輛所屬檢測站審核合格後,開具機動車委託檢驗通知書。12、機動車不得粘貼影響本車和其他車輛安全行駛的文字、漫畫,凡車身粘貼、懸掛、噴塗廣告(除定線行駛公交車外),須撤銷廣告後方可辦理檢驗手續。車輛年檢就是俗稱的“驗車”。在驗車之前,您首先要準備好各項資料履行相關的手續。一般來説年檢要按時去檢查,要不然就容易造成很大的麻煩。

新車年檢需要的手續和材料年檢手續:1、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並按照當地車管所規定的日期,送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夠,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上加蓋(**年**車管所檢驗合格)印章;2、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原籍車管所委託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後,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其它規定:1、年檢的不合格車輛,應限期修復,逾期仍不合格的,車管所應收繳其行車牌證,不準再繼續行駛;2、無故不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行駛,也不準轉籍;3、符合報廢條件或使用超過規定年限的車輛,不予檢驗,並收回牌證,註銷檔案,予以報廢。辦理年檢所需資料1、《機動車輛定期檢驗表》;2、《機動車年檢前技術保養維修出廠檢驗單》;3、單位加意見(公車),身份證或户口簿(私車);4、協會會員須協會加意見蓋章;5、養路費證、車船使用税證(有效的);6、第三者責任保險證;7、車輛購置附加費證;8、機動車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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