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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控制包括哪些

私募股權投資是一種高收益的投資方式,伴隨着高收益的是高風險。隨着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不斷髮展,已經形成了許多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方法。

(1)合同約束機制:事前約定各方的責任和義務是所有商業活動都會採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風險規避措施。

(2)分段投資:分段投資是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為有效控制風險,避免企業浪費資金,對投資進度進行分段控制,只提供確保企業發展到下一階段所必需的資金,並保留放棄追加投資的權利和優先購買企業追加融資時發行股票的權利。

(3)股份調整條款:與其他商業活動相同的是,私募股權投資在合同中可以約定股份調整條款來控制風險。

(4)複合式證券工具:複合式證券工具通常包括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可認股債券等,它結合了債務投資和普通股股權投資的優點,可以有效保護投資者利益,分享企業成長。

一、公司如何股權融資

私募股權融資:私募股權融資(簡稱PE)是指融資人通過談判、競價等非公開方式將股權出售給特定投資者的融資。私募股權融資具有一些顯著的特點:1、在融資方面,主要是通過非公開的方式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2、股權融資;3、民營公司和非上市企業;4、融資週期長,一般長達3至5年或更長時間;5、是投資退出渠道多元化等。

二、合格投資者的條件是什麼

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三個條件:

1、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2、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3、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隻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於單隻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於單隻權益類產品、單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下列投資者視為特殊合格投資者:

1、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設立並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

3、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5、依法設立並在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產品。

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標準有以下三個必備條件:

1、資產規模或者收入水平達到規定標準;

2、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於規定限額。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在投資者簽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機構應當向投資者説明有關法律法規,説明投資冷靜期、回訪確認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資者的相關權利,重點揭示私募基金風險,並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

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控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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